有朋友(外来务工者)在上海打工,工作中伤到小手指最上端那一节,然后经医院救治后截掉了小手指最上端那一节的三分之一,还保留部分指甲。请问算几级工伤,大概是如何赔偿的。谢谢!
我老公是05因工受伤鉴定为五级工伤,07年年底单位通知他工作性质改为非全日制,工资按最低标准开,各种保险单位不管,他不同意,后来单位按排他在单位的体育馆里工作。这期间单位不在和他签合同,现在他们单位和别的单位重组,他被分到新单位,他的工作会受影响吗?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是黑龙江省某县一名医务工作者。三年前工作中因 右手外伤,患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征(CRPS)这一痛苦疾病,世界难题。工伤已认定,尚未评残,还在治疗中。单位报销了医药费及火车费,无其它待遇。 因此病需长期间断性治疗,以缓解疼痛及引发的并发症,像这种疑难病例治疗期 限是终身的,对此治疗期限是否有特殊规定?现在
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厂工作的员工于2009年7月份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暂由我厂垫付,受伤员工治疗结束后,于2009年8月将所有工伤资料快递给劳务派遣公司,但至今仍没有任何消息。我想咨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自单位向工伤科提交工伤待遇申请资料后,工伤科的批复文件最迟什么时候会发到单位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
问题补充: 本人从战场归国,为二次出国作战体检,查出病后因病退役回地方国企,93年医疗改革,当年本人老部队和军区总院证明,并经市总工会.市劳动局职安科批复;比较工伤处理,为之13年,至今每月药费百分百报销,而今企业改制,药费不报了,我该找哪里?97年我退休.至今无人管!怎么办,法律有何规定?
我公司一职工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鉴定为9级,鉴定依据为:骨折内固定手术9级,如果是石膏10级。我们现在的疑问:1、该员工为外埠农民工做手术医院就进选择的,怀疑当时医院跟他说做这种手术最后拿的赔偿多,所以选择了这个。后经我们查内固定手术相关介绍,发现内固定手术治疗不适宜粉碎性骨折(还有待进一步查
学校化学实验员在实验室搬迁中,因药物爆溅而致烧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当事人应享受哪些待遇或学校应支付给当事人一些什么?
现在公司认定我是工伤,虽没有住院,但因骨折,右手打石膏一个月。但工伤期间,虽然公司给了我一个月工资,但扣除了我工伤期间在公司食宿的一个月费用300元,我现在要求公司补给我300元,还要给我200元营养费,但公司说不给,不知我提的这个补偿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