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同事的请求与另一同事帮他从农村信用社贷款10万元,对于这种贷款我原来也帮过别人,所以也没有太在意,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是贷款人!自从贷款时我在银行签过一次字后我就没有再经手过这事,后来我的那个同事(真正用钱的那个)出车祸死了,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后来法院判决我与另外一个担保人共同还款。我也没有什么办法,现在可能钱还的差不多了,担保人开始申请冻结我的账户,我还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结决这个问题。
我一年半以前借了朋友20W用于买房,当时给他写有借条一张,但是最近关系恶化,朋友把我上诉至法院,我现在除了唯一的一套住房以外没有其他的财物可以还账,原告已经申请法院把我唯一的房子做了保全,请问法院会把我的房子判给原告还是会把我的房子卖掉?
我一年半以前借了朋友20W用于买房,给他写有借条一张但是最近关系恶化,朋友把我上诉至法院,我现在除了唯一的一套住房以外没有其他的财物可以还账,原告已经申请法院把我唯一的房子做了保全,请问法院会把我的房子判给原告还是会把我的房子卖掉?
1借条的有效时间为多见?超过了有效时间借条是否还要法律效力? 2债权人向债务人要债时。是否要带上借条双方当事人都在场才算生效? 3债权方当事人不在现场。是由第三方要债人出面。要债人有言语或行动上的威胁。债务人应用什么样的方法来保护自己? 4债权人的口头承诺是否有用?
律师您好,我在前年(2012)租了朋友一辆桑塔纳2000轿车(黑出租)以每个月2000元租金租了一年,于去年(2013)因我老婆娘家在南方,我们要去南方就终止了租赁,之前我欠了他3个月租金(6000元),可是在我与他交接车的时候全部结清了,但是我当时没有拿回我所写的欠条(欠条是2013年写的,没拿回的原因是他说他忘带了,说
律师您好,我在前年(2012)租了朋友一辆桑塔纳2000轿车(黑出租)以每个月2000元租金租了一年,于去年(2013)因我老婆娘家在南方,我们要去南方就终止了租赁,之前我欠了他3个月租金(6000元),可是在我与他交接车的时候全部结清了,但是我当时没有拿回我所写的欠条(欠条是2013年写的,没拿回的原因是他说他忘带了,说
朋友借了我的钱,一直不还,我这有借条,我就告了他,我方赢了,把法院判的财产交到了执行局,执行局去了几次被告家,可是被告般家了,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住哪里,现在我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能够限制执行局,把被告及时找到,及时解决此事。谢谢
我今年23,因为父母离异,现在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前年母亲买一套房子还欠了十几万的贷款,母亲现在又找了一个男人,货款一直是那个男人在帮忙还,没有拿结婚证,房产证上是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归我母亲单独所有,请问以后如果产生家庭矛盾,那个男人分的走财产吗
朋友借钱,一次10万,一次8万,都分别有借条,但只还了10万,借条也还给了对方,8万的借条不还,还不承认,对方想把10万的还款凭证作为8万的,可否?
朋友借钱,一次10万,一次8万,都分别有借条,但只还了10万,借条也还给了对方,8万的借条不还,还不承认,对方想把10万的还款凭证作为8万的,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