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
我是07年毕业的学生,上班以后老板说大学生创业优惠,能贷款,就让我担任的公司法人,现在我离开公司一年了,我要求变更法人,老板那老是拖着,现在听说老板和最大的股份持有者闹翻了,老板把公章财务章带走了,公司目前收支平衡,我怕老板带公章干违法的事,我现在怎么办才能保证自己没有责任,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等责任。谢谢
我实际就是挂个名,不参与管理的
挂名法人怎么认定??学办理什么手续吗??
我感觉这个问题挺典型的,现在好多小公司让刚进大学生担任法人,请各位律师大大不吝赐教
当时就是要了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像签字等等都没有我的事
今年大一,在本地一所本一的大学,周末要请假回家,辅导员却逼迫周末回家的学生签一份 离校后所有责任自己承担的协议,不签不让回家,否则直接处分,这合法吗?不合法吧?合法吗? 应该签字吗?签了以后意味着什么? SOS... 学校原本应该在周末对学生负责吗?签字以后如果发生意外,学校会逃离责任吗? 还有,学
我一个朋友在2010年6月28日晚上在学校的图书馆怀疑被人杀害,现在刑警正在调查当中。我想向您请教学生在校被杀,学校要承担哪些责任?现在我朋友的爸爸今天上午到达该校了,但刑警现在还不允许他死者的尸体,这个符合法律程序吗?现在该校对外公布我朋友是自杀身亡,如果最后调查结果出来是被他杀,学校要为这样言行负法律
我们学校就是老师说如果不转的农村学生,就是不配合国家的政策,就不给得到奖学金 助学金的的申请机会 而且还找同学一个个的去劝说威胁 说不转可能以后学位证也会有问题 学校这样的变相强迫这合理吗?
2010年9月3日,工商局到我开的药店检查,查处了我10盒凌康牌消食片,并且做了现场笔录,说我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江中消食片的外包装) 2010年10月14日,工商局叫我到工商局并且告知我要对我进行处罚,1盒药处罚1000,总金额处罚到达1万元。(注:该药品进货价1元。售价2.5元) 2010年10月15日,工商局给我电话
2009年我老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至今只将房屋赔偿的合同签订了,并未提及人口安置的问题,但学校要求得将户口农转非,请问我现在转了对以后的赔偿由影响吗?
老师给我来电说,大学生必须转,不转就天天让我到办公室谈话。。。。 如果他强制了,我该怎样依法违护自己的权益呢?? 重庆的律师都默认了“重庆特色”,教育局和政府本是一伙的,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重庆的律师,请给我们说句公道话撒,不要畏强权哈
2010年三月,我挂靠了一家正规保安公司为一家物业公司提供安保外包服务,因对方要求不签合同.就这样3月份为物业工作了一个月后,由物业公司提出.保安队离开物业公司,更换保安公司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本人一直和物业公司交涉接触,物业公司的意思是,保安服务费是由开发商出,也就是让我找开发商去要,我去开发商那要,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