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将10万元现金借给了A,A与我父在当时也签了抵押合同,A用的是一处外省的房屋进行的抵押。(没有去房屋所在的房产处进行房屋抵押登记)现今合同已经到期了,A欠款不还。请问如果通过法律诉讼的话,怎么打这个官司?是在当地的法院起诉,还是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被抵押的房子在海南,我父亲和A在辽宁签的合同,我
抵押房屋贷款买的房子能不能再来做担保借款?借相当于30%首付款金额,可以的话得办什么手续来保障权利? 不是向银行借款,跟个人。我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房产证手里也没有,用什么手续办理抵押?对方说有有效抵押可以借款。因为房子值 100万,银行贷款 50万,我想借 30万。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还能抵押给别人吗?
我是购买了一套暂不能交易的动迁房,所以与房东签定了房屋借款抵押合同并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了抵押登记.合同约定我可以无偿使用该房屋直至房屋可以交易,但现在房东未履行交房给我使用,我想问如通过法律途径是去房东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去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都在上海,但不是在同区) 现不能入住的最主要问题是房东和原来
甲方借给乙方钱,乙方用房屋做抵押,如何签订协议,具体的纸张和格式是什么,是否需要丙方公正,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借方有汽车,房屋或其它产业作为借款抵押,借据上要标上注明吗(法律上允许民间个人借款用物品产业作抵押之用吗)
租我房子的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不仅不付租金而且以种种理由多次拖延,拒不搬出房屋,还更换了门锁,使我们也无法进入,至今已将近一年。这算不算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我可以以此罪名告他吗?希望好心的各位律师能给予指点,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