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因新修高速,高速公路指挥部准备有偿征用我家的一片5.7亩山中的4.6亩,这片山是我家持有林权证,林权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山林承包合同是2010年——2080年。但现在村里有人跳出来说,这片山不属于我家,而是属于村里我姓族氏共同所有,在测量面积时,工作人员将这4.6亩中的3.5亩就划为了集体所有(写上:有争议土地)。 现在我家正与集体纠纷,征地补助也发不到我家手上。我想请问,现在我家该如何处理?可以直接上法院上诉么?林权纠纷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林权证是确定林权归属的唯一依据?(因为村集体是没有林权证的)希望能稍微详细一点!非常谢谢
本人父亲为家乡所在镇上的供销社(原称合作社)一名停薪留职的职工。约七八年前,当时的供销社领导决定将属供销社所有的旅社出卖。此旅社自90年起为我家承包经营,我们全家人居住其中,占地面积约400多平米,建两层砖木结构房。拟出卖时房屋已残破,基本无营业收入,协议价为4.3万。当时不仅此旅社,镇上的许多原属供销社的
80年代我家就开荒了一片土地做鱼塘 以前一直都养着鱼 现在全村的人就是想方设法的要把这个鱼塘归为集体所有 对于我家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去解决
甲乙两人合伙做生意,甲负责联络网点 卖货收款,乙负责产品宣传,联系厂家进货,记账。甲投入了4万占30%,乙投入货物现金和技术占70%,现在甲拿着所有经营款83340元,在合伙期间未支出任何费用。合伙期间的各种支出均有乙出资。合伙期间甲自己还房贷从乙哪里支走三次2600元一次1000元共计8800元,这些只剩银行转账单一张证
本人2009年,通过老公(2008年开始就职)所在的公司办成了北京市集体户口,当时向公司交了1万元。2010年底,老公跳槽了,为了开具离职证明,公司索要2万元,并希望我尽快将户口转出。2011年,我去户口坐在地的密云县人才了解户口转出事宜,结果密云人才说需要将户口存放5年,不足年份按照5000元/年缴纳并需要提供我的离职证
外生产队村民在我生产队撂荒土地上种作物,到2009年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生产队把这片山林(含这块土在内)分归我家管理与使用,请问我现在能收回这块地吗?谢谢! 对方沒有承包证却已种了此地30多年了,我可不能让我生产队的土地在我这流失哦。我有承包证的,但他说他有种此地30多年的事实,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