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 我是天津人,在北京上的大学,毕业后,便在北京购有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07平米,而工作原因,现在长期在天津工作了,父母也在天津。为避免以后结婚会有财产纠纷,我想在婚前把房产转到我母亲名下,办理赠与好像更合算些,但手续费也不少(主要是房屋评估费用和契税)。 问题一:婚后,如果我想对婚前房屋
律师你好: 我婚前全款买了一套住房,现在结婚了,准备将房子出售换一套更大的,那么将来如果离婚我是否能保住卖房所得的钱,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保住我婚前财产。 各位律师,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就算卖了买房子,以后离婚也能够保留我这部分财产,当然前提是不让现在的老婆知道这件事情,如果都可以签协议及办公证什么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的时候,(未成年、也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就已经在男方名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房子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而且两人结婚时间已经超过8年。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
我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但因种种原因结婚两年才办了房产证,因怕伤害感情没去公证,请问如果我们的婚姻出现危机,我丈夫会要求分割财产吗?如果我丈夫书面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会有法律效力吗?
女方婚前购住房一套,房款共21万,首付7万,按揭14万,装修等费用花费了8万,已经按揭4年,全部款都是女方个人积蓄,还有11万货款未尝还,若现在结婚并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请问:1、是否除了未还的11万货款外,都是个人所有?2、婚后共同尝还11万货款后,房产证下来时 房产证上的户名会是女方吗?3、若离婚时房产已经增值,
我给女儿买了套商品房,合同上写了我和女儿的名字,现在女儿要结婚用做婚房,可产权证没发下来,请问律师这个算是婚前财产吗,若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
律师您们好!想问问一些法律常识。本人是内地居民,三年前嫁到澳门,《注;是在大陆进行注册结婚的》老公是澳门永久性居民。婚前我老公的妈妈将这些房屋全转过给他了,要是离婚了,这是属于他个人财产是吧?那他曾经说过要是大家离婚了,我可以拿到他一半的家产,这是为什么呢?但根据法律这是属于他个人财产呀!事实要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