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休产假期间,会收到政府的生育津贴(包括:产前检查费用报销800+顺产报销2200+产假期间每月工资近2万),同时公司还会照常每月发工资给我。但是休完产假后回来上班,员工需要把政府发放的生育津贴(政府发的每月工资近2万元)还给公司,员工只留每月公司发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并且,政府发的工资要高于公司发的,但公司却要收回政府发的。这样合理吗?
你好,我的生育保险交在杭州,回老家生的孩子,公司也给报驻外的,我顺产生小孩,加检查的费用大概4500左右,我的基本工资是1600,如果报销下来我能拿到多少,今年10月份公司帮我交的单子,如果我11月份辞职,报销的钱可以全部拿到吗,我们公司好像要我们上几个月的班,才全部给,这样做法合理了,
在我3个月的产假里,公司按照我的基本工资1600元,共计4800元全额发放。但是现在生育津贴下来了,有2万多,公司说是因为给我发了工资,然后生育保险是按照平均工资购买的,所以津贴是按公司平均工资补给发给公司的。这合理吗?扣除公司发给我的全额工资后差额不应该是要补给我本人吗?
老师你好,我是一名私企女员工,2013.5月生产在家,公司予以的产假是6个半月,也就是说13.11月中旬就要上班。现在的情况是孩子小,住院才出院身体一直不舒服,我想继续请个长假,但是公司直属领导不给批。生育津贴和半年待岗薪资要到2014.5月划拨到单位,如果我现在辞职不干了,是否还能享有这份福利。谢谢
老婆已经领取了两个月的生育津贴,如果现在辞职,企业缴纳的保险中断了,剩余的三个月津贴还能继续领取吗?(剖宫产),忘老师解答,谢谢~~~ 急~~
老婆已经领取了两个月的生育津贴,如果现在辞职,企业缴纳的保险中断了,剩余的三个月津贴还能继续领取吗?(剖宫产),忘老师解答,谢谢~~~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