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前跟甲大厦签了为期15年的租赁合同。并交了15年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里有一条“甲大厦整体归属发生变化或甲遇不可抗据的情况时。甲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所交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乙方无条件撤出本合同下档口。”
甲把大厦抵押给银行,资不抵债后,银行又把大厦委托拍卖行拍卖,拍卖行把大厦拍卖给丙。
丙贴出《通告》。《通告》说:“丙于9月29日通过拍卖获得大厦的全部产权,并对住厦单位从9月29日起开始收取相关费用,以及与丙公司受让的实物资产无关的债权债务均由甲公司承担并负责清理,请各住厦单位与甲公司协商处理履约金返还事宜。”
我咨询几位律师问了还有可能根据“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让我再使用5年的档口。”
他们给了我不同的答案有说可以,有说我10年签的合同,因为上面那一条“甲大厦整体归属发生变化或甲遇不可抗据的情况时.......”不可以了。
我该怎么办啊??求大家给我答案
有的律师说约定大于法定,有的说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两种说法到底谁大于谁?
我在前两个月买了一户门面房
现在已经办完了过户手续
余款明天交
可是他的房子在一年前租了出去
租期三年
租金每年5万
他既清不出去房客,也没办法涨租金
而且现在房客也要买此房
请问我怎么办好?
1、承租方现在还有没有购买权?
2、我们在交易前并没有通知承租方,交易是否有
我于2010年向开发商购得一处营业房,该房屋购买时已经出租,可否以开发商未书面告知房屋租赁事实为由,要求终止其双方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自行经营? 感谢,请尽快答复!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契税、房屋交易税等卖房前一切税费由甲放负担,过户办理上户费用由乙方负担。请律师帮忙解释这条合同含义。房屋交易税应该哪方来负担?
请问我在罗庄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只有一张收据,他们那里没有房产证,因为属于旧村改造。我们私下里双方签订了协议,但是现在孩子落户口却需要公证书,因为收据是卖方的名字,所以我们去公证,我们打电话咨询罗庄公证处,公证处的人却说房子没有房产证不能公证,可是我们那里好多都是公证过了的!我想问一下到底可以不可以
我和卖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经协商我和卖方已签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 规定了赔偿及解除与原买卖合同的一切法律关系。并于次日办理了网签注销手续。但是中介还不知道此事今天我发现这个卖方又和别的中介把房子卖了(比我们当初的价钱高)请问我还可以和第一家中介反悔 以我们没有和中介签订居间解除协议来起
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合同里写到: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事宜条款合同里写到:本合同自甲 乙 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单方出示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未付定金及中介费,而卖方借口各种理由不肯办理后续手续(包括收定金),请问当前该份合同有
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合同里写到: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事宜条款合同里写到:本合同自甲 乙 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单方出示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未付定金及中介费,而卖方借口各种理由不肯办理后续手续(包括收定金),请问当前该份合同有
我有一套小产权房屋要卖掉,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但是名字是我母亲的,请问我要卖掉这个房子应该走什么程序。谢谢! 这个房子我母亲在前年没有生病以前就说转给我,以后给我处理,可是没去办。现在我想卖掉,给我母亲看病做养老用。我应该怎么办这个买卖的程序?
你好。我和卖房签了房屋买卖协议,现在卖方反悔了。我已交了定金,协议书是房主本人签的,现在她丈夫不同意了,请问,如何赔偿?有何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