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住院了,当初初住院时医生说能报销20% ,可现在却改口说只是前两个月报销,因为欠了他们点钱,他们还扣住我的家人不让回家,而且两个疗程过去了,病情也没有多大改善,我是不是应该找他们讨个说法呢?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我是经营一家小美容店的,今年年初,为一位顾客做漂唇(是我请的天津的美容师做的),结果顾客认为唇线不理想(唇形大),结果和做手术的美容师商量带这名顾客去另一家纹身店“洗”扩出来的唇线。直到“洗”之前离做漂唇时间已有4个月的时间,结果“洗”第一次没问题,过了1个半月做第二次“洗”时:
病人眼睛被抓破,导致病人玻璃体流出。现在警察局要求现在立即做诊断证明(医生说病情还在发展中有可能还要做眼睛摘除手术。)现在是不是应该做出诊断证明
我先生在xx妇幼医院做阑尾手术。三天没有排气。联系了救护车到xx医院。当时xx医院没有处理。又把病人转到了煤炭医院。到了煤炭医院没荣抢救就不行了。现在想起xx医院是否有连带责任呢?我先生才39岁谢谢各位律师帮我!
10年前我父亲做了一项左臂的“多组织神经移位术”,其中病例中写到“手术顺利”“临床治愈出院”等字样,可出院以后我父亲的左臂根本就没有好,现在已经丧失了劳动力能力,整条左臂全部肌肉萎缩,就剩下一层皮包骨了,被相关部门评为3级伤残。我想咨询一下导致我父亲现在的结果,医院是否失职?能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10月2日去一家私人门诊所做了一个微管人流1200元,上环180元,外加配药一共差不多2230元,做了当天晚上药物过敏,打电话给主治医生让我明天过去,我一晚上没睡,等到去了他们诊所继续给我用这种药,还在里面塞了很多药回家后痒的更厉害了,又一夜没睡医生让我明天再去,一直这样一个星期还没好,现在由于过敏引发了医学名
因上班时间意外左手食指断了末节,二级甲医院称能接好手指,签了术前协议,术后第7天,发现接上去的手指发罴,医院称伤过重,供血不足,导致手指又死了,很气愤,明明说没问题后来又有问题,这样要怎么解决? 昨天又做了手术,把接上的一节取了,伤口疼的历害,院方主治主任医生(负责做手术的),就说把上次接指的手术免了.其中一个他的助理
我10月2日去一家私人门诊所做了一个微管人流1200元,上环180元,外加配药一共差不多2230元,做了当天晚上药物过敏,打电话给主治医生让我明天过去,我一晚上没睡,等到去了他们诊所继续给我用这种药,还在里面塞了很多药回家后痒的更厉害了,又一夜没睡医生让我明天再去,一直这样一个星期还没好,现在由于过敏引发了医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