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是国家行政机关。我是此单位的聘用人员。就是那种实行人事代理的派遣制合同制人员。最近本单位搞信息化建设,而我又恰好工作在此单位的信息部门工作,于是我利用便利联系到了采购合同的中标公司约定当其中标后将整个工程的子工程交给我去施工,最后整个工程经过审计后和本单位进行结算。 1.我只是行政单位聘用的派遣制技术人员,不是公务员更不是单位领导,手中没有权利来做权钱交易。因此我并没有能力来决定其是否中标。和中标公司的协商仅凭平时工作当中建立的工作感情。 2 此工程最后结算是经过审计的,因此不应该存在贪污罪中所称“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的抬高合同标的价格行为。 3公务员法对象我这种身份的人员也并没有限制条款。 请问我的行为属于贪污罪的领域么?
我单位一名职工因犯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6个月的缓刑。请问企业是否可以开除该名职工,依据是什么
我单位一名职工因犯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6个月的缓刑。请问企业是否可以开除该名职工,依据是什么
我单位伙食由一员工负责,开始他每天买菜报销为每天270元,后来单位同事觉得所报菜款价格过高,提出异议,他就把相同质量和数量的菜价改为200元一天,最后单位几个同事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发现相同质量和数量的菜款每天只需要100到120元左右,很明显负责伙食的员工报销菜款存在弄虚做假的行为,请问他伙食作假属于贪污罪吗?
车辆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全资自购车型: 解放 9.8吨 货车一台挂靠 甲方 进行个体货运经营,甲方同意乙方挂靠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乙方自有货车以 甲方 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苏F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属乙方所
劳动者怀疑有尘肺,但是还评不上尘肺标准,用人单位确在这个时候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七年半,但是最近去医院体检,发现肺部增大增粗,肺部出现小阴影,经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医生告诉劳动者,是尘肺表现,但是还评不上这个标准,用人单位确在这个时候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在最主要的是因为医院那里还评不上尘肺的标准,所
我在有家纸品厂上班,工作时把右手呀到了1节骨折2节脱位3节脱臼,住了12天院老板就让我出院了,出院时老板趁我打针把什么证明都来走了,我也没和厂里签过劳动合同,我现在唯一有的就是老板签名加盖公章的工伤认定书(圆珠笔写的),劳动局说不行,要钢笔写的,现在老板不关我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那张工伤认定书,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