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二伯,没有子女,然后我爸把我过继给了二伯,我对二伯进行赡养送终,现在我二伯去世了,留下五分宅基地,在我三弟的要求下我的亲爸爸把这块地给了我三弟,并且写了条子签了字还有公证人。我想知道他们有权支配我二伯的地吗?而且现在我想把这块地要回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可以让我要回的概率比较大?谢谢,静候您的答复
兄妹四人,现在已经成家立业,各有子女,母亲都把四人分的土地都做以分割,现在已经各自种庄稼十五六年了,由于兄弟三人成家后,都全部居住在四十多平米的房子里,我无办法,只好向国家申请修建住房,经国家审批,我在分得的土地上修建了房子。现在母亲要分割以前所住的老房子,由我其他两兄弟继承。现在他们他们想分割我的
奶奶给儿子分家的时候,只是口头划分,并无立证据。现在奶奶不在了,伯伯坚持说我爸的一小块地是他的,我爸又坚持说是他自己的。像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 据说村里有本记录簿,但掌管这事的都不在了。现有个已退位的村委站在了我伯伯那边说,可以证明地是我伯伯的,但手上仅有一张毫无可信度的字条。
我妈,在她家排老2,家里一起5子妹,,大舅和小舅还有2个姨妈,,当时土地分配的时候,,是一人2亩地,,加上外公,外婆,,当时是(1981到1983年之间分配砍断的),,, 现在的情况是,,分配土地后,外婆买掉了2亩多的土地,,钱都给了大舅,,后来,,大舅,,又买走了5多亩,,这5亩多地里就有我妈和2个姨妈的口粮地
我是一个农民,拥有一个大家庭,由于父亲是工人,所以分配土地时是母亲带领我们所得,现在母亲去世,我履行赡养义务,父亲能有土地的所以权吗
政府强拆我家祖屋,在和政府交涉赔偿的过程中我父亲过世,之后政府赔偿一块地和一笔钱给我家,在未与政府签订赔偿协议前,政府要求我家先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得财产(含土地和钱)后如何分配,我家有兄妹四人,其中一兄弟已过世,有一儿子,我当时写协议书内容如下:兄妹三人各占10%,我侄子占10%,我母亲占60%,赔偿财产
叔公在世时答应给一份7分的田地给我家建新房,我家也与99年建了房子,可是叔公现在不在了,叔婆说那块田地是她的,要按现今的市价卖给我家,这样做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