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进入现单位,一直工作至今,工作年限4年。
单位是本地一大型国有企业。
初入单位后,劳动合同,社保手续都很快办妥,后来听领导说单位每个月开始给我们交住房公积金了(好像也是2010年初),要我们好好干。当时很高兴,后来每个月工资也在扣(和社保什么的一起扣,都说是200块/月 ),心想国企就是守法守信。于是当时也没想着去查,什么手续也没办,心想让它扣呗,反正跑不了,又不急着用。
2013年结婚,到2014年现在,也开始有自己置业的小打算了,于是我自己去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查询很简单,只用提供身份证就行了,但是听了工作人员给我的回复,我心里凉了半截。。。
开户日期:2010-04-08
账户状态:正常
工资基数:700(巨寒。。。记得2010年每个月工资基本在2000多点)
月汇缴额:140
最后汇缴月:2010-10
余额:1470.64
上网查明细:
2010-04-08 开户,余额:0
2010-07-26 封存
2012-12-21 启封 余额:0
2012-12-21 汇缴【2010-05】 140.00
(之后有5个140)
2013-05-24 绝对额补缴 30.00
2013-07-01 结息 0.64
2013-08-21 封存
2013-08-23 启封
2013-08-23 绝对额补缴 600.00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公司骗我们说缴了,实际上没缴?人家是强势。。。
谢谢回答了的朋友,我一定会想办法把证据都准备好的。
我妻子在饶河县的一个乡镇医院工作8年了,单位一直没有为她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这是否合理?如果我妻子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单位在没有大过错的情况下能否辞退她?
我从一家公司离职2两年了,现公司要为我交住房公积金的时候被告知我的帐户一直有在交费,我才知道原单位一直在帮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必须把离职后原单位帮我交的公积金费用还回去吗?原单位是否有权强制我把这部分钱返还回去? (我在现公司工作两年了,目前刚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所以这两年我也一直没有关注我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休假期间,出了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在养病期间单位是否有责任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由于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比例大,所以部分用工单位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其中三险或五险,住房公积金不缴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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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企业自2010年6月份以后就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前年份有缴纳记录),但是住房公积金中由个人缴纳部分企业财务还是按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没有把公积金缴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遇到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权?
请问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未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该怎么处理。国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需要强制性购买的。谢谢!
我今年3月就退休了,我公司买了社保,不知道买了住房公积金没有
我今年3月就退休了,我公司买了社保,不知道买了住房公积金没有,如果这样,我有权追回公积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