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警察,对于公安机关的五条禁令中的相关内容有些质疑,譬如:酒后驾车被辞退。因为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五条禁令能够凌驾于公务员法吗
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再做出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完全采纳了税务机关移交的证据,并且近期法院已经下定了判决,法院认为,该公司偷税罪成立。
构成轻伤害,公安机关不抓人,也没有处理意见,也不给移交检察院,自己去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能否给以立案?
公安机关治安大队调查审讯,根据被关押人的交待,对交待中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但被调查人确实被冤,并在调查中如实说明与本人无关。但治安大队把被调查人关24小时,诱供,而且治安大队还多次通知再次调查审讯,说直到自己承认为止。被调查人确实冤枉,确又找不出办法,无休止的传唤影响被调查人工作生活,浪费很多时间
没有公安机关在场主持的情况,只有双方的村支书在场,受害一方和嫌疑人(一直在逃)代理人签订了交通事故调解协议,随后该协议被送至交警大队。有以下几个问题: (1)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嫌疑人还未签署授权给其代理人,该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朋友在外地被公安机关定为非法营运罪,审问24小时后不让我们见人并被判15天拘留,而且查扣了所携带的12万元现金,并要求再交10万元罚款,而且没出示任何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