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男,外地老家,国企4000;女方本地,私企1500)因婚后感情破裂,打算离婚,有一女3岁,共有房一套,贷款已还完。现在,楼房所在地动迁,刚开始动工,户型及实际面积未知,两年后交付。 请问这样的财产如何分割。如果他想要房产,则需给女方房产价值一半,请问该房产如何定价,另外如男方一次性拿不出一半的现金给女方,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我的朋友是在去年跟前妻离婚的,儿子跟着我的朋友,但是他前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今年朋友的房子拆迁,可以分到三套房子,二套130平方和一套90平方的,朋友的前妻听说拆迁有分房就过来要房子,她想要130平方的,请问朋友的前妻这么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按法律规定,她可以分到多少面积?烦请律师解答,谢谢!
夫妻于1963年元月结婚,结婚证已丢,登记档案也已丢失,多年来夫妻关系一直不和感情已完全破裂彼此无语言沟通。夫妻共同居住达十年的房屋现面临拆迁,户主写的是男方的名字,拆迁办说凭户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就可以领取补偿款,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女方的权利!
律师,你好! 我家是住在沙坪坝双碑地区的,现在这里要拆迁。我家的产权分配这样的,一个房屋所有权证和三个房屋共有权证。我家的户口有两个,我母亲一个户口,在现待拆迁的房屋居住处;我和我两个姐姐(都是成年人,并且经济独立了),一个户口,是空挂户的。(我们是原来的房屋拆迁后,于2004年买到现待拆迁处的,我们
我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婚后数年因感情不合,曾3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前夫未到庭均判决不准离婚,期间一直是分居的,至第四次提起诉,被告前夫任未到庭应诉,法院就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并诉准予离婚,当时女儿(已成年,在读书)和儿子(未成年,在读书)都派给了我,因被告前夫故意躲避下落不明导致我申报的财产和
今年三月份老房拆迁了,安置房还没有分下来,由于我们夫妻感情不合,现在要离婚,现在还可以把户口分开多分一套安置房吗?
因男方无房,是跟他父母住在一起的,他父母的房子是私房,一百多个平方,产权证是他的父亲,我98年户口迁入时也是落在他父母名下的,户口上写的是儿媳,跟他父母住在一起,但是2006年离婚后,本人无房,所以户口一直未迁出,现在2010年遇长沙市开福区棚户房改造,他家的房屋需要拆迁,请教专家象我这种情况,能否获得补偿?
我租了个门面当时发4万的转让费,在没到期房东把门面卖给了开发商,现在到期开发商不愿意赔偿转让费叫我搬走,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讲有没有赔偿转让费。
本人房屋面积300平米,有证的170平米,无证的130平米,无证的房屋是由于个人需求在2年前建的,拆迁时这个怎么算;另外本人属于侨眷,国家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本人看了些关于侨眷的相关文件,在与拆迁办协商时,拆迁办说明本人不能享受国家政策;请问以上问题,本人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