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行车10.8日被偷了,10.9号那个小偷又来作案的时被抓到了。目前他在派出所里。 我想问如果小偷已经将自行车出售,然后赃款也已经用掉,自己又无力赔偿,那我的利益如何保障? 还有派出所到现在还没有给我消息,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的自行车价值1800元,新买的不到一个月
时速60快到十字路中央窜出1个自行车撞到倒车镜上,倒车镜损坏,人摔倒人没事,由于离公寓近先将汽车停会车场,自己骑自行车回去看那人,问他有事没要不要去医院,他说没事就是自行车坏了,还对我说给我添麻烦了!回来给同事说都说没那么简单,要是看监控我要吃官司的是不是?这件事有什么后遗症么还是我被告的的话该承担什
我有一台自行车2010年6月7日早班放置场内车棚内,由于天气原因,到6月10日下午准备将车骑走,这才发现自行车不见;当时向派出所报案;(场院内有摄像并有保安巡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工厂提出索赔 单位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是指什么? 1、场院内各个点安设7~8个摄像头,但夜间看不见任何情况;2、院内有保安巡逻;3、
我想咨询的是电瓶车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如下: 在晚上大概7.30左右,我妈妈开着电瓶车开在没有红绿灯的一个偏远小路上,因灯光较暗,在发现前面有自行车前距离已经很近,而骑车者也很慌张没有靠边停车,就这样俩车相撞了。当我妈妈爬起来的时候,那个骑车者说脚痛,我妈妈马上将她送入医院,并交付医疗费3000元。本检察出
小区保安敞开大门,让小偷驾车而逃,霸道物管置之不理,业主强烈不服!我们如何向物业管理索赔?
2010年7月14日晚8:50,我散步回家,发现家中亮着灯,然后又关掉了。我意识到家里有贼,我立即冲上楼去,在楼梯上和两名小偷扭打起来,被小偷摆脱,逃下楼,我在后面一直追着打小偷,直到小偷上了一辆银白色广州本田。我尾追车后,以为可以在大门口截住,令人心痛的是,此时已是晚上8:50,应该紧闭着大门竟然大开,并连叫
A点 JEEP 非机动车到 ========== ====================== == (=为隔离带) B点 机动车道 TAX C点 ------------>------------------------------ 机动车道 ........................................... 机动车道
汽车自南向北直行,一辆自行车自西向东撞上驾驶室左侧,当时位于西环高架线一豁口,豁口直对小区大门,但是无斑马线或交通灯标示横穿马路;由北往南共计2机动车道,汽车位于最右侧非机动车道。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的父亲 骑自行车 在斑马线上过横道 被一个 松花江小汽车 撞到了 据初步检查诊断 左手 和盆骨 骨折 现在人躺在医院 生活不能自理 请问下 这件事故 谁的责任大 各方都占多少责任。 赔偿 应该如何赔偿 都需要赔偿什么损失费
小区自行车棚钥匙在门卫室,由停车业主自己取钥匙开关车棚门。因本人疏忽忘关小区自行车棚门锁,至其它业主自行车被盗。请问如何界定各方责任。
机动三轮车车主和副驾两在倒车过程中把一高一女生自行车车(车主说价值300元左右)杠轧变行了,当事人随时下车就修理20分钟后还能正常骑走,然后和高一女生讨论赔偿金额近30分钟未果,因三轮车车主答应给别人拉货,耽误近1个小时,然后留下副驾,开车离开现场,高一女生此时打电话给其父亲,其父正巧在小区门口遇到三轮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