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的婶是有一个女但没有儿子的一个老人,在二十多年前(差不多三十年)经当时的镇政府、管理区、村和她本人及女儿的同意加入五保户,并签定了协议由我爸和我大伯共同抚养,负责其生老病死,如百年归后其所以财产由我爸兄弟继承。 由于前几年我村搞开发,所以土地在升值,也因为国家征收土地分到一些钱,她的女儿就
我是五保户的侄女,已结婚多年,照看我叔叔没有子女,由于身体差,又没有人照看,于是进了养老院且办了五保户。前部久去世了,后留有几千元现金,而这些现金是他平时积攒的。请问这些钱应该如何处理?政府(以就是该养老院有权利扣留这部分钱吗?)或者作为亲属的我能不能将其以我叔叔的名义捐社会?
散养五保户遗产.房屋.宅基地,归谁.抚养人有权继承吗?哪条法律有规定
我伯父是散养五保户,是我赡养.并安葬的事过没几天,村委会一没给送老衣二没给安葬费却给啦张通知书...五保户死亡后其宅基地应归还集体限十日内由赡养人将其房屋撤除干净,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该怎么办?敬请回答谢谢
自建房产,没办房产证,建房时,我出10万,父母出资40万,现在父亲过世,弟弟要办房产证,并只能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是女儿,还没结婚。他每天在家吵闹,逼我妈和我签字,每天不得安宁,我们答应办理房产证,但只能写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并且继承权归他一人所有,并签了协议,有几人在场做见证人。请问这样,如果他把房
因为残疾,十年前被村里定为五保户,虽有合同,但一直由父母抚养,也没去敬老院。现在村里土地被占用,村民每人都有股份。请问:像这类五保户有没有股份?如果有的话以后其遗产归村里还是父母?
父母是二婚家庭,婚前每人各有三个孩子,婚后育有一子;第二段婚姻也于六年前解除,离婚的条件是女方放弃所有财产归属,现男方刚刚病故,财产有两处房子,其中一处房子已由二次婚姻所生的儿子在住,另一处房子是三联单形式,还没有分到具体的房子。二次婚姻的儿子拿出已故父亲写的遗嘱(无公正,无手印,并无第三者的证明)其中 证
我二伯是五保户,由我父亲散养,由于他农村的房子修建工业园区将房子占了,他的房子是否作为遗产?如是,我父亲能继承吗?政府会收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