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于2000年向别人借款12万元,借条上并未写明借款期限,也未约定利息,是分期付款。在2002年8月的一次还款中却写明“还息600元”。
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说明分期偿还的民间借贷合同,只有当期自愿还的有利息,对以后还款不产生影响?
法院推定的利息为“1%”
别人找我借了钱。。。 金额比较高。。。 我们在借钱的时候做了委托公证。。。 他拿他的房子做了抵押。。。 到期不归还的话。。 我们有权将他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现在还款日期到了。。。 他没有能力还款。。 而借款人跑了。。。 我们准备到当房地局过户。。。 但是正巧房地局出来了一个新政策。。
是高利贷,借了对方50W 要还15W的利息,现在对方手里有我15W的借条,但是本金50W我已经累计全部归还,现在我做生意亏了,手里现在根本没钱去还他的利息,结果被对方告上法院。补充:对方的50W是贪污来的赃款,由于当时没地方藏,被法院封了账户 就借给了我 ,现在他落井下石 ,把我告上了法院,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
我父亲因借贷问题被人告上法院 现在他本人因其他案件在押 我想问下 假如我父亲被判刑了 这个借贷纠纷该怎么处理 是否会牵涉到我 我父亲还有1个弟弟和妹妹 谢谢 我父亲和母亲离婚十几年了 当时我是判给我父亲的 但是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一朋友几年前借我2000多块钱,钱不多我也没有追着要,可后来他就干脆不还了,当初他也没有给我打欠条,他现在倒是愿意给我打欠条,如果对方实在不还我能不能持现在的欠条到法院起诉他,我想问下,后来补的这个欠条能不能做为据到法院起诉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们主要的业务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不一定就是不正当的行为或组织形式。往往也是解决了很多实际上的融资问题。借贷有高风险,所以往往利息高。众所周知,民间借贷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无抵押借贷,另外一种是有房产的借贷,现在我们想咨询各位大状几个问题: 1:如果我们借贷的月息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
我用房产抵押向民间借贷公司借了几万元,合同上订的利息是9分,1万元的一天的利息是30元,请问是不是利息过高,我是不是可以不支付
您好,我们两人于2008年离婚,我们是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我们婚姻除了一套贷款房子的还贷由我来还,除此之外我们在婚姻持续期间无其他债权债务。可是现在我接到我以前公公的诉讼状,说我们在婚姻持续期间曾经找他借过5000块钱,至今未还。把我和他儿子一同告上法院。在诉讼上说他儿子因更换出租车,后又患肺结核,09年底
2009年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第十九条法律效力如何,请问在审判实例中有否运用?谢谢!
你好,请问我是2002年9月26日借的私人货款,说好是2分的月利息,请问现在2010年9月13日,我是给回原来的两分的利息,还是按银行的当年的利息计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