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全责,我脸上缝了三针,现在留下疤痕,在很明显的位置,大约2厘米,请问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帮忙!非常感谢!
看到各位的留言,我发现我说的情况太笼统。我把详细情况说下:
司机停车开车门,导致我骑车闯上,脸部磕到车门上,撞伤,因伤口很深,缝了三针,现在留下伤疤。司机全责。
看到各位律师的答复,我今天去交警队了,交警队说要事故以后2个半月才可以做,目前还有45天。
我目前脸部的伤疤是“人”字形,估计在2厘米左右。我想知道,有相关规定,脸部疤痕多长,确定为伤残?
是不是应该保险公司来拿这个钱?双方肇事车辆都只是保了一个交强险。 A和B车肇事,B车一人伤残,B车负次要责任。
左侧第七、八根肋骨骨折,左肺挫伤,左侧胸腔积液,开放性卢脑损伤,卢底骨折,脑积液、鼻漏,枕骨开放性骨折头皮裂开,卢内积气,右枕硬膜外血肿,双侧螺窦积血。 这样的伤情能评几等伤残?
我父亲前几天发生交通事故,三根肋骨骨折,左面部受伤4cm,缝2针,脑内有少量出血,肺部有些损伤,右脚踝受伤,请问能否够成伤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