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机械厂,在浙江台州的总代理,由于“**"两字在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同时据说由于以前工商注册没有联网,所以制成全国有:上海**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制造有限公司;温州**制造有限公司。商标图案虽不同,但文字完全相同。最近我市有一家原本经营其他品牌的经营户,在其经营部门外打上(**机械经营部),假设他已取得几家之一代理权,在广告牌上只印(**机械经营部)而不印其所代理公司全称,能算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吗?
请问一下本人经营一家“螳螂鱼”饭店,生意很红火,后来在隔壁开了一家“蟑螂鱼”饭店,店名我已经五年前注册过了,请问我可以告对方为不正当竞争吗?。
使用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想产品包装箱上是否会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在产品包装箱上使用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会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我公司网站的公司简介页面中,放入了几十个世界五百强公司的标志。 请问,这样做是否侵权。 我们是广告设计公司,这些公司不是我们的客户,我们是对这些企业的欣赏而选择放上去的。
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公安局为宣传综治知识,于2010年8-9月份向全市所有电信固定电话用户(只有电信固话用户)发放封面和封底印有中国移动G3无线座机业务宣传及资费政策的综治知识手册,请问:1.政府政法部门是否有替企业宣传产品的职能和作商业广告的业务及权力? 2.只针对竞争对手的客户上门发放宣传本企业产品的
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公安局为宣传综治知识,于2010年8-9月份向全市所有电信固定电话用户(只有电信固话用户)发放封面和封底印有中国移动G3无线座机业务宣传及资费政策的综治知识手册,请问:1.政府政法部门是否有替企业宣传产品的职能和作商业广告的业务及权力? 2.只针对竞争对手的客户上门发放宣传本企业产品的
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公安局为宣传综治知识,于2010年8-9月份向全市所有电信固定电话用户(只有电信固话用户)发放封面和封底印有中国移动G3无线座机业务宣传及资费政策的综治知识手册,请问:1.政府政法部门是否有替企业宣传产品的职能和作商业广告的业务及权力? 2.只针对竞争对手的客户上门发放宣传本企业产品的
两家企业,销售同种类不同品牌的商品,甲企业例用自己的商品向下面的零售商户收购乙企业的商品,并且要求零售商户不得再进乙企业的商品,请问此种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