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公司(外企)引用劳动法第四十条合同签订时重大条件变更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在2月后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她现在要求我把休假都休掉(年假+加班调休),是否合法?同时他要求我从3月和4月在家待岗2个月,只发我每月500元,这又是否合法? 同时我想再问一下,我是一名会计,我们部门是一个财务中心,上年末
我家跟村里租了几间房子,双方订立了合同。合同的期限是从2000到2004年,但是当初订立合同的时候由于拟订合同的人失误,2004年多了一个零,也就是到20004年,合同有村里的盖章,有村里领导的亲笔签字,但是并没有去公证处公证。请问这算无效合同吗?
我今天去应聘 到了应聘办公室 也看不见公司的名称 更不要说营业执照之类的东西 招聘人员说要签合同 但钱合同要我交纳120元的合同手续费(说事合同一年一个月10元 一年120) 就是一般的雇佣合同 请问签订劳动合同要交纳手续费吗?? 要是需要 事多少?
如果签订的是三年的劳务派遣合同,而试用期已超过了三个月,现在是第五个月,而公司这时候已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为由要单方面停止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本人与一私人签订了装修合同,他开工做了打墙和电改造,电改后出现漏电,物管巡查说不合理,出了整改通知单,我也不放心让他继续做下去,想解除合同,签合同给了1400,这下是他要我把工钱给他,还打电话威胁我,说找人收拾我。 我该怎样确定不合格了,需要找质检部门吗?我仔细看了下合同,发现应该是装修公司和装修队之间签订
我有一个店铺,当时是掏有16000元转让费才得到的,当时接过来房子的时候合同没有到期,那时候的房租是每个月1200,现在合同到期了,要求和房东续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他一个侄子想干,我们的合同上注明有,乙方有优先续合同权,也就是我有优先权。最后房东说给我续合同,但是月房租涨到2000。但是在那个店铺旁边那有很多和
有个朋友租了个地方做生意,然后因为资金周转出问题所以迟迟没有付租金给屋主。他和屋主签订的租凭合同是用他老婆的身份证,请问如果因为这个问题屋主要起诉他,解除合同的话,他老婆有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您好。我与原单位于06年8月1日签订了一份四年的合同,于今年7月31日到期,现公司拿出一份签约意向,我的意向是12个月,公司为24个月,如果因为这个问题导致合同不续签,我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拿到4个月的上年度平均工资,另若可以拿到,平均工资是以交社保的为基数的吗?谢谢!
我在三月前和一家会所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前两天这会所的老板换了,现在的老板要把我赶走不再和我合作。但是合同上签有本会所的名称,现在还是用这名称没改。请问他现在是否违约了?
由于考上当地的私立高中,原来工作的培训班不让我走,并且不给我当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他们不给我工资合法吗?还有我当时签协议时我还未毕业,签的是聘用协议,里面规定如果我要走除非考上编制公立教师,公务员或者研究生,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我要离职我就得赔一万块钱,这样的协议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我能拿回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