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企业退休人员,现就业于派出所下属的社区警务站工作,工作量比较大,给流动人员登记办理暂住证,社区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境外人员办理入境登记,反正警察该干的活都让我们给干了,可工资还不低别的派出所警务站的多(1800元},我们才1300元请问北京市或是朝阳区现在还有这个标准码?连最低工资都不到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请回答谢谢!
本人是下岗工人,从新找到第二份职业后已工作10余年(在厂期间是临时工,未签任何劳动合同),由于山峡库区水位上升,厂里要被淹没,从2010年10月20日开始全部放假等通知,但在放假期间不发放生活费。我该通过什么渠道去质询此事,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劳动合法权利。
您们好!各位大律师!我想咨询一下,04年我大伯由于国资委出面终止看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合同后从07年逐年购买社保直到2010年10月退休,请问可否享受今年颁布的有关的退休工人加工资的待遇?
退休职工再就业后出现了工伤事故,至今近一年仍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此,公司是否有承担工伤赔偿的义务? 注: 1、已做工伤认定【(2013)克劳工伤认(139)号】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克劳鉴[2013]194号】(已过60天复议) 2、独山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时其已享受养老保
企业一般干部,有初级职称。退休工资和一般工人工资有区别吗?谢谢。
国有企业职工,普通干部,有初级职称,退休工资和普通工人工资一样吗?谢谢解答。
我是一个快递,在配送途中摔了一跤,拍片结果没有骨折,尾椎骨软组织损伤,因开助动车疼痛难忍,就请了三天病假,其中两天属于带薪病假,还有一天就属于病假,单位不但没有给我算工伤,(由于单位效益不好,我们基本拿1620的最低工资),却剥夺了我享受最低工资的待遇,一个月风里来雨里去,结果只拿到了9百多元,请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