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1月12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是我没有打人,我只是去了,还有我是未成年人,然后整件事情的经过我都不知道,因为我喝醉了,然后我被刑事拘留了。后来我被取保候审出来了,现在我收到检察院的起诉告知书,请问我会收到怎样的处罚呢?而我的家庭比较贫穷,我爸妈都是残疾人。然后我就一个71岁的老奶奶支撑着整个家庭。这些警察以及检察院的都知道,然后如果是赔不出来我会抓去坐牢吗?如果要罚一般又会罚多少钱呢?
1、十四、十六、十八周岁这三个年龄对应不同处罚力度的依据是什么? 2、逃亡情节会加重处罚么? 3、自首以及悔罪对减轻处罚有多大影响 4、判罪是否考虑客观因素对犯罪动机影响,比如家庭暴力,他人挑唆,心理疾病…… 5、嫌疑人本身达到具有不完全行为能力年龄,但发育异于常人,心智明显不成熟可否作为轻判依据 6、犯
受害人被故意伤害致残 法院判决后几个月受害人死亡 家属可不可以重新起诉
受害人凌晨3点被人闯入家中砍伤头部致残 经医治成植物人 于法院判决生效后几个月受害人死亡 家属可不可以重新起诉
被人用石块砸中后脑,入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公安机关现在抓到人了,尸体还留在殡仪馆,是否可以先火化?还是等案子结了之后再火化,对方说我方有调戏她们,然后他们故意伤人,导致死亡,是我们在回家的路上,他们从后面开摩托车追上来,拿石块砸完人,立马跑了,现在抓到了,能怎么判形?具体有什么好的建议
被害人被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甲市人民检察院不接受打回基层检察院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吸毒后(已验尿)驱车赶到我家门口将我朋友打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最后法医鉴定我朋友死亡结论是:因外界暴力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我自己是:轻伤甲。我朋友的汽车也被砸毁。犯罪嫌疑人是专业散打运动员。事后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但避重就轻说出现了幻觉而且只打了我没有动手打我朋友。现在市检察院不予处
请问属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吗,现在到检察院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诉。大约会判多少年呢?
受害人:A 被告人:B 在一个公共场所发生口角后,两男子发生争吵,受害人A对被告人B进行打骂,B没有还手。 (A是当地混混,喜欢挑事。曾因为枪击别人,坐过牢14年。出狱后,仍喜欢挑事。) A看B不还手,继续打,顺便拿出桌子上的刀伤害到了B。 被告人B选择离开场所。(估计看A是地方流氓,不想惹) A拿着刀追了出去。
起因:我堂哥拿小孩去本县医院看病,和值班护士发生口角,护士叫其老公(凶手是农民户口)到医院将堂哥杀害(连捅三刀),公安这边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现凶手已付了5万元的安葬费。堂哥情况:农民户口,已婚,有未满周岁的儿子,70岁左右的母亲。求助:1、除了5万元的安葬费还能赔多少钱,2、其他赔偿将如何计算,3、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