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在2010年去世,当时爷爷奶奶健在,后来他们住进了我父亲留下的房子里面,在2012年我爷爷奶奶做了放弃继承公正,我继承了房子而且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现在我奶奶去世了,他们还有一套3居室的房子在出租,我爷爷是否有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的居住权?如果没有,那他卖掉自己房子后是否还有居住权?他有两个女儿。 还有关于赡养义务的问题,我对我爷爷是否有赡养义务以及继承他财产的权利?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如果接收了他的一部分财产继承是不是就有了赡养义务? 谢谢
我继父亲母有四男二女。有三男一女在继父身边长大,继父在生前留下遗言财产由母亲和三个男儿继承,继父生病、死亡等等一切费用都由三个男儿承担。其他子女没有承担。十年后母亲要修改遗嘱,三个男儿不同意。请问母亲有权修改吗?应怎样分配!
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母亲早已过世,父亲也与去年10月过世。他们只有我和妹妹两个子女。父母留下的房产已经有父亲的两年前的遗嘱公证:(各自一半)。现在还没来得及办理继承手续。近期我妹妹不和我商量,私自将房屋里的电器和家具全部变卖了。并且霸占了父亲的存款。请问:她的行为是否违反遗产法?我该如何维权?
我外曾祖父生前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他把生前的财产一分为二,以村落为分界线。我奶奶的姐姐嫁在村里,可以他老公可以说是入赘过来的,所以继承了我曾祖父的大部分财产,现在我奶奶去世了,曾祖父也不在了。现在土地纠分也就自然出来了,现在土地增值,葬我奶奶的那块土地,他现在过来说是他的,二十多年了,没动静,土地
现在有一个遗产纠纷问题,前妻儿女和现在妻子的儿女要分遗产,丈夫去世时,立下代书遗嘱声明所有的遗产归再婚妻子,财产是三套房子,遗嘱有两位律师代书作证,现在前妻儿女不服,说其中有他亲生母亲的财产,但现在房子动迁,变成楼房了,也是三套,原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是丈夫的名字,而且前妻90年去世,土地使用证是91年
现在有一个遗产纠纷问题,前妻儿女和现在妻子的儿女要分遗产,丈夫去世时,立下代书遗嘱声明所有的遗产归再婚妻子,财产是三套房子,遗嘱有两位律师代书作证,现在前妻儿女不服,说其中有他亲生母亲的财产,但现在房子动迁,变成楼房了,也是三套,原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是丈夫的名字,而且前妻90年去世,土地使用证是91年
我家有一遗产纠纷,爷爷1966年死的,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房子两度重建,并拿到房产证。现在还是判和另外两个弟妹是共有财产。表示对此法律不解。请教到有的律师说是因为现在要和谐,所以
我家里老房子,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已经死了30多年了,死的时候都说把房子给我,2000年我爸爸也死了,在过10来年也就是2013年,要修老房子了,我嬢嬢,我爸的妹子,她现在跳出来要,(我爸他们4子妹,我叔,我爸的兄弟写过信来,说房子是说过给我的,因为我爷爷,我奶奶,活是我家抚养,死我家抬的,还有我爸死的时候我叔
我家的房子由于年限很老马上要拆了,可是我们这是公房还没有买断,在这之前我妈就过逝了,我爸又找一个阿姨拿了结婚证,如果房子拆了到时还了一个和现在的房子差不多大的面积,以后如果我爸过逝了我能分到多少?还有如果继承遗产是不是非要户口和他们在一起才行?我的户口迁出来了,那如果以后我爸过逝后我还能继承吗?
我父母去世留有一套私房,妹妹很早就把原来分配给她的另一套产权房卖了去外地生活,现在私房拆迁了,妹妹又回来起诉我要求平分私房。请问她还有这个权利吗? 我父母去世留有一套私房,妹妹很早就把原来分配给她的另一套产权房卖了去外地生活,现在私房拆迁了,妹妹又回来起诉我要求平分私房。并且她伪造母亲遗嘱,还请人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