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已工作2年之久,现因公司搬迁(但还在一个城市),又更换法人名字及公司名字,我可以获得赔偿吗? 同事和本人都不愿意跟随,原先的劳动合同也未到期
刚申请了公司名称预登记,注册资金也写上面了。现在想增加注册资金是否可以?还是一定要按原来填写的资金来进行注册?
我的公司被吊销执照十年,十四年前政府作为股东给我出具了产权证明,但是产权我没有过户。现在正值城区改造,有人成立了和我被吊销执照的公司名称一样的新公司,想利用公司名称一样的理由侵吞我的产权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我是2009年进啦一家公司,签啦3年合同后,今年三月又签啦3年合同,现在公司更换名称和法人代表,住址。新合同没到期。假如我不想在公司做啦,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公司因不想继续经营,准备申请注销,因委托的代办公司代办注销,于是把资料全部交给了代办的人,当时因其中一股东没到现场,代办的人告诉我只有工商没有注销,其它已经办妥,此事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也上工商网查了,确实找不到原来的公司名称,三年后,得知公司名称被更改,法人也更改了,本来的股东成了法人,原先的法人
有个国际知名的集团的名字(在中国有公司)但是这家公司的名字(无论是中文名和英文名都没有注册成商标)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将这家公司的名字(中文名和英文名)抢注成商标吗?就算是我注册成了,他们还能够通过维权取消我的已经注册的商标嘛?麻烦您了,谢谢
因为公司的某个部门已经撤销,所以公司直接帮我换了岗位,我不愿意去可以要赔偿吗
因为公司的某个部门已经撤销,所以公司直接帮我换了岗位,但是当时我不愿意去,因为家庭情况特殊不适合该岗位。几次要求领导换岗,领导总是忽悠我,等岗位竞聘时就可以换了。让我耐心等待,但是至今领导仍未帮我调岗。而且合同到期了,签订的合同就是该岗位的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