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本人一个月前借给别人3400元,我跟对方说好把钱在4月15号之前还给我,否则超过一天按加100元来算并给我写了欠条(有手印),我多次去找过对方的家长,家长每次找借口,最后还骂我爱到哪儿去哪儿要钱!我问过一些大人,他们让我写申请树交给法院,不过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所以请你们给些建议!
我男友给我承诺结婚,打了个欠条,内容是:本人承诺于XX年XX月XX日之内与我领结婚证,在此期限内如果没领结婚证,自愿赔偿我10万元人流损失(身体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医药费是他当时掏的,但是在这个期限内没有领结婚证,而且现在分手了,我现在心里不平衡,我觉得这是我应得钱,请问这个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了!
由于丈夫家里人的过多干预,在我月子里就和婆婆闹了矛盾,后面也发生了很多事情让我对丈夫失去信心后分居。孩子现在一岁多,一直由我的妈妈在带,在此期间丈夫没有给过任何抚养费也没有给孩子买过任何东西,现在丈夫找我和好,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我也愿意给大家一次机会,但是我现在也不知道丈夫跟我和好是出于什么目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