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想在领村购买三十亩集体使用土地,可以用于开发用地吗?需要经过什么部门,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
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在开发中被政府征收,钱款在如何分配中出现纠纷。有的提议按照1982年分到土地的人口进行分配,而今死去的老人也可以分到钱,而大多数的1982年后结婚嫁入我村的妇女及孩子均有我村户籍,却分不到钱,这样的分配方法是否在法律上有提及呢?请给予合适的建议和意见!
我的房子是2008年旧宅重新修的,当时经我们两夫妻在本村另外一处地方修有一处住宅,登记在我们两夫妻名下的,所以老宅翻修用我们夫妻名义就不能申请修,所以用的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它过户在我们夫妻的名下可以吗?要些什么资料,要到哪些部门谢谢!
我有个糖爷爷家妻子要来分家里的老宅居地,但他家以经80年没有来家了,并且没有负过一分维修费,他能分走吗?
我有个糖爷爷家妻子要来分家里的老宅居地,但他家以经80年没有来家了,并且没有负过一分维修费,他能分走吗?
我有个糖爷爷家妻子要来分家里的老宅居地,但他家以经80年没有来家了,并且没有负过一分维修费,他能分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