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2005购楼中楼一套,并协议,一,5楼和车库是母亲个人所有,6楼是父亲个人所有;二,该房产在我22周岁过户给我。2010年父母离婚,因为6楼没有独立产权,所以父母法庭调解达成协议,父亲拥有整套房产的30%的产权。2012年1月父亲去世。现在奶奶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这30%。问:购房时的协议,可以视作遗嘱,视为我是唯一继承人吗?
一对老人有8个孩子,他们两老所住的房子是由第5个儿子建造,地基也是由第5个儿子向村委所批并支付地基钱,其他子女并未出一分钱一份力,但因儿子自己有房,所以土地证上写着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死,母亲尚在,如果现在父母所住房的土地房子被征用,那么其他几个子女有权分得赔偿款或新房吗?
一对老人有8个孩子,他们两老所住的房子是由第5个儿子建造,地基也是由第5个儿子向村委所批并支付地基钱,其他子女并未出一分钱一份力,但因儿子自己有房,所以土地证上写着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死,母亲尚在,如果现在父母所住房的土地房子被征用,那么其他几个子女有权分得赔偿款或新房吗?
我跟我父母一直在一起生活还有一残疾哥哥自幼残疾,前几年父母去世了,我的其他两个哥哥起诉我要分我现在住的房子,说是老人遗产,法院调解要我给钱,我不接受调解,法院说就得对房屋进行评估按遗产分,请问如何对房屋做评估?另外在父母去世后我对房屋内外进行了修善这部分怎么算?
我家住在卢湾区南昌路茂名路一栋老式公房里,93.94年的时候由租赁房变为售后产权公房,由我妈妈买下产权名字也为我妈妈,户主依旧是奶奶的名字。在变为产权房前是私房转为租赁房,户主是奶奶,奶奶分别有3个子女,2个儿子一个女儿。和大儿子一直住在一起,大儿子照顾了奶奶几十年,女儿出嫁,二儿子插队落户在安徽,96年左右
我家住在卢湾区南昌路茂名南路一栋老式公房里,93.94年的时候由租赁房变为售后产权公房,由我妈妈买下产权,产权名变为我妈妈所有,户主是奶奶的名字。在产权房前是私房转为租赁房,户主是奶奶,奶奶分别有3个子女,大儿子、二儿子、小女儿。和大儿子一直住在一起,大儿子照顾了奶奶几十年,女儿出嫁现移民海外,二儿子插队
1992年我与父母居住的青岛市区的平房拆迁,因为我已成年(男子22岁)且家中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和父母一起分的套二房一套,按照当时拆迁情况,如果家里没有我,只能分得套一房;如果家里还有一成年女孩,就可分的套三房,因为家庭中成年的男孩和女孩可以各有一间屋。 现在父母均去世,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又在外面单
父亲有一套房子,父母去世后,因为姥姥比母亲去世的晚,所以姨想来争财产,但是母亲去世的时候当着叔叔和姑姑以及舅舅的面都说的很清楚房产是留给我的,我想问一下现在房子要过的我名下应该怎么办?
您好,我父亲2003年过世,有一处房产是我父亲名字,我继母与我父亲同居10多年但是没有登记,我父亲过世后房子一直是我继母居住(房产证与死亡证明一直在继母手里),今年我继母也过世了,她的子女(不是我父亲的亲生子女)扣着房产证不给,说是要把房子卖了偿还继母生前的生病费用及他们的护理费,请问这个房子应该有他们的份吗
因老父亲遗嘱写明由我继承全部,现哥哥要求拥有一部分,否则不配合过户。这种继承权的纠纷没有金额,法院还需要评估房产价值并按照评估的价值收费吗?如果还有股票等遗产纠纷,原告被告相同。我可另起诉可以吗?
苏家一共有三套房子,两个房产证,一个房产证是我奶的,另一个是我父亲的,我奶和我父亲去世了,我父亲去世时留下了三万块的丧党费。那年我还小由我大爷三叔他们分配,分配结果我记得是:我跟三叔过,大爷、大姑退出、四叔让三叔看着办,结果就是房子拆迁,之后我三叔给我送到我母亲这里,搬迁楼房正在盖呢!我母亲就问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