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女,现为公务员身份,外地人,带有一女儿。男,厂里职工,现已下岗本地人,带有一儿子。婚后由男女双方共同在本地购买了一套厂里提供的福利房。当时购房是用的工龄贷款买的,110平左右,大概有11万元吧,现在还需要再还清4万元,房产证就下来了。他们在一起重组家庭10年有余,其间男的工资管家里吃喝洗衣做饭物业开销,女的工资供她女儿上学,置家电。并一起还房贷。男的对其母女照顾的无微不至,儿子则跟奶奶一起生活。因为刚开始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女方还不是公务员,所以在外人看来他们夫妻生活非常幸福。可就在她做了公务员后的几年里变了,她开始嫌弃男方赚不来大钱,并给男方介绍了所谓的生意朋友,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传销组织。之后女方以此为由指责男方是过错方,要与其离婚并房屋归属权为女方所有。而且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女方私自换了锁芯,男方连衣服都没能拿一件就被迫无奈的与其母,也就是我的奶奶,我们住在一起,我现在也没有正式工作,跟女朋友一起住在奶奶家里,我父亲睡沙发已经半年了。如今已起诉,有过调解员上门与她调节,可是她反应的却是不谈感情,只谈钱。之后在法庭上我们拿出了购房协议,厂里提供的购房证明,物业证明。由于那是厂里的福利房,所以只有本厂职工才能提取证明,她即使找关系也无法开出的证明。可是法官却连看都不看,就说让双方回去自己调节再判,事都已经到这份上了,还怎么调节?而且女方在法庭上公然破口大骂我的父亲和律师,歪曲事实,并很不懈的说“让房可以,拿出20万”而且法官也不吭声。我想请问,一个下岗工人,已经贷款买了房屋,还怎么拿出那么多钱?还有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女方私自换锁,迫使男方无家可归,法官说在法庭上不要说这事!这样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之间女方还多次打来电话要挟,恐吓男方。在法庭上法官居然说她是弱势群体。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到哪说理?
请问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房子是婚后和父母共同建造的!房子的名子是父亲
请问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房子是婚后和父母共同建造的!房子的名子是父亲,家里还有爷爷和妹妹,房子会怎么分?还有婚后1家人住在1起,那父母和妹妹的钱也会被分吗?
婚前共同付首付,且共同还贷,(还贷款卡主是我老婆)还贷一年才领的结婚证,接着结婚我专修的房子,贷款10年,付了3年按揭,现在离婚,房产是属于对方的吗?若否,怎么分割法? 买房是属于男女朋友,银行抵押的房产证是对方名字,我是共同所有人(持有复印件),银行公证书共同承担贷款,购房合同也备案我为共同所有人
我在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准备出售后再购房,但还未出售就看中一套房子借款付了首付,借款是有女方在亲戚处借的,我们两人签字的借条,准备等婚前的房子出售后还这笔借款,出售婚前房产所得的钱用于婚后这套房产的首付和装修,婚后房产贷款双方共同承担,请问如何保证在离婚时婚前房产的这笔钱不被分割,要做些什么证明或者
2006年结婚,第二年生宝宝,婚后一直全职在家,无收入,婚后有三套房产,二辆车,以及存款,房产是他的名字,因为他经常生意周转,我并不知道他有多少钱。现在面临离婚,我想问房子和车我有份吗?还有如何防止他转移财产(主要是存款),以及宝宝的抚养权我能争取到吗?是不是没有收入一方就无法获得抚养权? 我对这方面不懂
结婚三年后我父母出资一半的钱帮我买的房子,协议上写我的名字,协议只有我这一份,房子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我离婚了,男方起诉我要与我分割此房,说当时的房主可以证明协议上是以我名义买的,说是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做来维持自己的权益?
我们婚后贷款买的房子,车。房产证也没下来,我跟老公是协议离婚的,离婚的时候孩子归他,财产跟房贷我什么也没要,也属于他,请问如果我们复婚的话,那些财产还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10年,男方将原房(男方父母的出资)卖掉的钱加上夫妻俩共同收入购大套房子,而女方只登记自己名下产权证,无男方名字。请问离婚时如何分割?
男方婚前购买一房子,购房款由男方父母出资,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如果加上名字后,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割,是必须分女方一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