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经中介与买方于今年12月21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支付了2万定金,合同约定当月31日前过户并于过户当日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但买方一直拖延时间不去办理过户并付款,原因是没有足够的钱和社保证明,合同约定超过10日,首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我想了解以下几个问题:1、10日后我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吗?这样解除合同我有没有违约的地方?2、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是不是有个上诉期留给买方?我又急着想卖给其他人。
请问: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如何保证签订买卖合同后的 首付款时间,银行贷款(通过或未通过,未完全通过)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之间的平衡关系及违约赔偿对等? 好像我这个问题很让人头疼......
买了二手房,已办理好房产证过户手续,付清房款。但等新的房产证出来,还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原房主因经济问题被其他人提起诉颂,法院会不会再次冻结这所房子?我所付的房款会不会打了水漂? 那我就一定可以拿到房产证吗?
我7月份买了一个二手房,因为卖家原因,一直找各种理由违约不过户,我想去法院申请违约拍卖对方房子,赔我的首付和违约金,但我不清楚他是否在外面还有其它债务,担心他房子会资不抵债,所以想问如果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是否能追加她女儿家的资产(女儿已出嫁)?这房子名下有她女儿名字,房屋买卖合同上她女儿也签字了的。
情况说明:卖方是美国人,其有中国合法妻子。是富和名都该房产的所有人;其房产尚未出证(预计年底前);银行按揭购买。 我作为卖方已经向其支付定金5万元;现今卖方已经在抵押银行办完 注销抵押 的赎楼手续;按照合同规定买方应该于卖方完成 注销抵押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万首期款(有买卖双方,居间方)一起去抵押银
二手房交易后发现房子多处漏水,属于原房主装修的问题,原房主卖房前有意用家具遮挡。 是贷款买的房子,尾款银行还没给原房主。
购买二手房屋一套,合同中介代签(我们只按手印),第三条写到: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 十(中介代签)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二次付给甲方, 一,首付过户前给予 二,尾款45万办理银行按揭。---十日最后一天是12月7日,贷款现在得知14年1月初才能下来,卖主现在要上诉我违约,请问我是被上诉人嘛?感觉我不需要承担责任啊
你好,我要买一套房子,他房子在银行有贷款,我暂时不过户,直接把他的贷款转给我,再到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应吗?会有问题吗?还有以后房子拆迁补偿比原来我购买时高,房主要是反悔,法律可以保护我吗?还有房子补偿时如果还没有过户到我,补偿的程序、钱我可以直接拿吗?还是要经过原来房主?
我今年11月份在房产中介介绍下买一二手房子与房东签订了协议书,还叫了一万块的定金,现在房东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我们一万块的定金还没还给我,我该怎么通过法律程序,保证我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律师帮帮,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