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2012年7月协议离婚。当时我不知道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的协议书书里写着“婚后无共同财产”,后来通过查阅法律资料,才知道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内,男方的住房公积金约有五万元。请问律师,现在我是否可以申请分割这笔财产,如果可以,我该以什么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胜诉的可能性大吗?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婚内时候,前妻自己购置了一套房产,却告诉我是和其弟弟一起购买,并让我阅过产权证和共有证,我信以为真,离婚时,考虑到一个女人不容易就净身出门,最近我发现了一份前妻和其弟弟的一份房产馈赠公证,附件资料上面有购买人实际是我前妻,其弟弟并未出资只是借用其名的双方自述记录,并签有两人的姓名。因此我请教可以申请
我与前妻是2012年12月离的婚,我们是再婚结合的,她带了一个女儿,我带了一个儿子,共同生活了七年,我的儿子跟她感情挺深,我们婚后买了一套130平和一套34平(还未交工)的房子,离婚后我儿子要求跟她一起,因为他们3人一起居住,当时协议写的是把130平的房子归她,另外每月给她5000元,我留那套未交工的小房,现在她把儿子给撵出来了,我
我于2010年与前夫离婚,我们2000年结的婚,于2004年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前夫的名字,离婚时未对此房产进行分割,现在我的生活较为困难,想对此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吗?
关于申请财产保全时对方公司银行账号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查询以及查封?
有公司欠我的钱,有借款合同以及对方公司借钱时的收据,现在被告不来应诉,法官让我写公告,我查了一下得60天,怕对方公司转移资产,所以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是我一老百姓根本查询不到对方公司在哪些银行有哪些账号,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去查这些信息以及冻结账户呢?谢谢
我和丈夫登记日期是2006年8月28日,购房日期是2006年8月22日,首付和贷款都是两个人一起付款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请问这房子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还是他自己的?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 他说如果离婚,就给我还公积金的钱,至于增值的钱不给我, 但是离婚后,我没有住处,想在这住,可以吗。 如果他也
我和前妻2013年6月份离婚,法院开的是民事调解书。共同财产有两套房子,都是小产权,一辆车,孩子由女方抚养,法院把位置好价值高的房子给她,另一处房子和车给我,然后女方补偿给我13万5千元。现在女方拒不执行,房子和车子都在女方名下,她不肯配合过户,补偿款也不肯给。请问各位,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要
双方协议离婚有5个月,债务百分之九十由男方承担,现在男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部分债务给女方承担?
双方协议离婚有5个月,债务百分之九十由男方承担,现在男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部分债务给女方承担?
我与老公结婚时间尚短,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请问如果孩子由女方抚养,除了男方支付抚养费之外,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收入的一半分割给女方? 可不可以不分割女方的工资,只分割男方的作为对女方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