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曾祖父生前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他把生前的财产一分为二,以村落为分界线。我奶奶的姐姐嫁在村里,可以他老公可以说是入赘过来的,所以继承了我曾祖父的大部分财产,现在我奶奶去世了,曾祖父也不在了。现在土地纠分也就自然出来了,现在土地增值,葬我奶奶的那块土地,他现在过来说是他的,二十多年了,没动静,土地增值就过来闹。说我没有土地持有证,坚持要我们把坟给搬走,可当初说好的村落为界线,我们现有的土地就在分界线内的,他坚持说是他的,这种说法成立的吗?
爷爷高龄,卧床不起,由于出生农村,有几处山林。育有4儿3女。小儿早逝,留有一女。但那个婶婶早带着小女改嫁。但现在确想从爷爷这里分得财产。。。 前两天那个小女拿了张纸,趁家里没人,让不清醒的爷爷按了个手印,恐怕出什么事情,所以想找律师帮忙,让爷爷把遗嘱里好。
各位律师你们好!父亲在几年前去世了,而母亲和父亲也早已离婚, 大哥在前年也不幸去世。 当时承包田地的时候就只是大哥和父亲母亲承包! 因此我和二哥在土地承包上发生争执。我哥哥是农民户口,我是居民户口! 我知道居民是不能够承包责任田的。 田地由二哥承包后,田地所得到的收获是不是将当作父亲的遗产
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我父亲以户为单位向各级政府承包了17.2亩土地,而且政府也给颁发了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我们家一直承担着各项税费,07年修高速我家的0.15亩土地被征用,这时我父亲的五个弟兄出来说我们的承包地里有我爷爷的土地,要和我们家分土地补偿款,这时我爷爷已经去世3年,父亲说土地一直都是我在经营什么
1.因上一辈死亡10多年,留下土地2.2亩给我种,现被国家征收,征收是为2.2亩,(1亩为承包地,1.2亩为开慌地),现在出嫁妹回来争土地征收钱,按国家法律来说,我是否要分过她,给多少。什么应该给,什么可以不给?
我家祖上留下了一块400方的土地,因为当时倒塌了,只剩下20方的地方,当时办理宅基地证时只填了这20方。是我父亲的 名字。现在要建房了,堂兄出来阻挠,说是他也有份,我把土地分成两份,他却要三分之二,我不肯.他提出姑姑也有份,要 把土地分三份,闹到村委处,因为姑姑的丈夫是前任村长,从中作梗,一直协商不了,
十多年以前我伯伯和他老婆离婚了,大女儿判给了我爸的哥哥,小女儿判给了他前妻,不久后我伯伯得重病我们联系他的大女儿,联系不上,(我伯伯也没有他大女儿的联系方式)然后我们去找他前妻要他大女儿的联系方式,他前妻不给,说不知道在哪,没几天我伯伯就去世了。(住院期间大概花了一万多元钱)我们联系不上他的大女儿,
十多年以前我伯伯和他老婆离婚了,大女儿判给了我爸的哥哥,小女儿判给了他前妻,不久后我伯伯得重病我们联系他的大女儿,联系不上,(我伯伯也没有他大女儿的联系方式)然后我们去找他前妻要他大女儿的联系方式,他前妻不给,说不知道在哪,没几天我伯伯就去世了。(住院期间大概花了一万多元钱)我们联系不上他的大女儿,
三十年前,我爷爷有一块地,然后我的爸爸跟大伯合伙出钱在这个地上建了房子供爸爸一家伯伯一家以及爷爷奶奶居住,出于孝心把产业证和房产证写成爷爷的名字,然而这段时间爷爷生病了,爸爸和伯伯生意很忙就出钱让小姑照顾爷爷,小姑就说爸爸和伯伯不管爷爷了要自己料理爷爷的后事然后房屋土地的产业证和房产证全部规他继承,
你好,本人想咨询一下,现有立案一宗:祖辈留下的农村集体使用土地一块(空地),具有八十年代大丈量时所出的一份土地使用证,三兄弟甲、乙(离世)、丙,使用证名字为乙,其中丙因祖辈额外为其在城市分有房产(甲也在该村具有其他房产),而其在该村里不具任何有土地和房产,且户口也不在此村所属的乡镇,也就是说当初祖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