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母亲在台湾,已身份证申请居住权。她在大陆还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哥哥,并且拥有不动产。台湾法律事这样规定的: 在台湾地区,配偶是当然继承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兄第姐妹是第三顺序继承人;祖父母是第四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为同一顺序者,平均继承;当然继承(配偶)与其他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其份额比例如下: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平均继承;与第二顺序或第三顺序继承时,配偶占二分之一,其他继承人共占二分之一;与第四顺序继承时,配偶占三分二,其他继承人共占三分之一。如无第一至第四顺序继承人,仅有配偶继承时,应由其继承全部遗产。 可以看出我朋友是第一继承人,她舅舅是第三继承人,在分遗产时第一继承人和第三继承人都要分遗产吗?如果分遗产动产是按台湾法律还是依据大陆法律呢?
遗产分配时第一继承人是否是平分遗产,比如妻子,父母,儿子,哪个更多?
如果爷爷有住房,是否还有权利分他儿子留下的遗产, 如果孙子还上学未成年,是否应给多分 还是妻子应该多分? 这只是一个知识性的问题
爷爷给孙子买的投资保险,是否要作为爷爷的遗产分配给所有合法继承人
爷爷(投保人)给孙子(被保险人)买的投资型保险,写着生存金受益人是孙子,身故受益人是爷爷,现在爷爷已经身故,他的合法继承人提出这份保险是属于爷爷的遗产,要进行分配,是否合理合法? 但现在并未发生保险事故,所以并没有发生理赔身故保险金,而且保险合同上《保险金受益人》条款有明确注明:“...所有身故保险金受
爷爷现在建在,奶奶已经不在了,某某与叔叔、姑姑们商议:等老人百年之后,房产由其继承,给其他继承人一定的货币补偿。现在的协议没有被继承人参与,是否有效? 另外,房产是经济适用房,继承时是否有特殊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
在遗产未经继承人协商的情况下,个别继承人就私自拿走部分遗产,此等行为有哪条法律法规可以将其定罪?
爷爷给爸爸的遗产,现在爸爸给我们了,我们想在上面建房屋,现在我和我儿子的户口都在爸爸妈妈的户口本上(妻子是外地人她的户口还没有来),我们是合法继承人吗?我们能拥有多长时间? 是农村宅基地,是书面的赠于!但我们一家都是居民户散居.是爸爸在上班时转的.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胡某男与老伴林某生育两子一女,后林某因病去世胡某担心自己今后去世后几个子女争财产引起纠纷伤感情 ,便立下遗嘱三个子女各执一份,胡某因为老伴去世后一直与大儿子生活,怕影响儿子生活,胡某搬出请保姆照顾后与保姆王某产生感情并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带着自己与前夫所生的九岁儿子同胡某一起生活,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