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私房已拆迁,户口本上有我,父亲,爷爷奶奶四个人,拿到了四套房子。现在我想把一套房子卖了投资开饭店,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还说房子是他们造的,我没份。我想知道他们这样说对吗?还有我应该享受的福利和义务是什么?谢谢。
有一个房子是我爷爷的.由于爷爷已逝,现在想把房子转到奶奶名下.房子是在芳村,是之前宝岗的房子拆迁补偿的.没有办房产证和地契.之前去公证处问过,说只能拿旧的契先办继承,现在有个疑问是办完这次继承后,到时办了芳村的房产证还需要再办继承吗??继承是不是只要办一次就可以了?
你好!就是我爷爷罗开文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爷爷和奶奶现在已过世了,现在留下了2套房子,房产证上都是我爷爷罗开文的名字,虽然在我爷爷生前都把房子分给了四个儿子,都分别住的是分好的房屋,但是由于都没有过户,还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要把继承的部分要分别过户到各自的名下的话,现在需要怎么处理呀? 如果他们四
父母亲有一套私房(96平米)和一套公房(96平米),共2套房子。膝下有兄弟俩。现在私房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公房写的是兄弟俩中弟弟的名字。父亲的意思是将来房子兄弟俩一人一半。作为哥哥的我,想咨询一下,私房从法律上讲将来兄弟俩共同继承,公房写的是弟弟的名字,如何才能做到一人一半?公房要怎么公证才能体现哥哥和弟
我的父母是震后组成的家庭,我是震后出生,再婚前我的父亲有一女,我母亲有一儿,当时他们都未成年,没有和我们一起生活,我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只有一套住房,2005年我结婚前,我的父母在公证处把房产做了遗嘱公证,去世后房产由我一人继承,当时立遗嘱时我的哥姐都不知道。2012年我的父亲去世,我母亲想把那一半赠与给我,
为了给我父母养老,买了新农村的房子,父母是农村户口,但是我是城市居民户口,买新农村的房子要农村户口,于是我出钱但是写的是父母的名字。 问题一:新农村要农村户口,我是城市居民,父母年纪大了,以后要是去世了房子我们还能正常继承吗?会被国家收回吗? 问题二:我父母有三个儿子,房子钱是我出的,他们有权继承,
我爸爸去年在四川德阳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工商银行办理了5年的贷款,今年5月份因病去世了,为了拿到死亡证明他的户给注销了,我到银行去问还贷款需不需要更改,银行说不用,叫我继续用我爸爸的贷款卡里还款,不用更改,我想问下这样行吗,到时候会不会有麻烦 他们有人说 因为户口注销了,以后银行部承认上法庭都没用,说是我
动迁的时候签订的合同上写的是回迁时给三楼面积70平方米,真正回迁时给的是六楼,已经签收了,现在还能不要嘛?
2009年我爷爷拆迁获得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够得宋家庄地区一户经济适用房,费用由我家全额交付。户主只有我爷爷名字一人。 13年我爷爷去世,没有来得及等到5年过户,但去世之前已经立了遗嘱,老人走后这套经济适用房由我父亲继承。现在我的2个姑姑和2个大爷要分钱,请问如何继承这套经济适用房。 谢谢各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