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拆我家祖屋,在和政府交涉赔偿的过程中我父亲过世,之后政府赔偿一块地和一笔钱给我家,在未与政府签订赔偿协议前,政府要求我家先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得财产(含土地和钱)后如何分配,我家有兄妹四人,其中一兄弟已过世,有一儿子,我当时写协议书内容如下:兄妹三人各占10%,我侄子占10%,我母亲占60%,赔偿财产落至我母亲名下,由我母亲保管,在得到土地证后,我母亲应尽快将土地卖出,按份额分配给各人。此协议经各方和政府认可,在与政府签订赔偿协议前,因各种原因,政府更换另一块土地,我觉得该地块好想买下建房,就和家人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口头无文字):该地块作价80万元,由我出买下,待得证后再付款。由于时间紧,家人想在春节前和签订赔偿协议,又考虑到是一家人,重新起草要给各方和政府看过并认可,需要时间,因此我只是将原协议书中我母亲名字改为我名字,其他文字不变。之后和政府签订了签订赔偿协议,在土地证及钱落至我名下后,我付款给他们时,我母亲、我大哥、我妹收下,但我侄子不收,反悔不同意卖给我,说协议只落至我名下由我保管,不是卖给我的。我和我母亲认为我已有90%份额,土地证又落至我名下,就去报建盖房子了,房子现已盖好。现我侄子说上告至法院,请问: 1、我现在在法律上算不算拥有该地块90%份额? 2、法院会不会受理? 3、如受理会如何裁决?
我是一个农民,拥有一个大家庭,由于父亲是工人,所以分配土地时是母亲带领我们所得,现在母亲去世,我履行赡养义务,父亲能有土地的所以权吗
土地纠纷问题我家的土地租给队上,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后来队上又分给了其他人,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我家的土地租给队上,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后来队上又分给了其他人,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我们村79年分山地是由集体决定按照有多少户将山地划分多少份,然后每户通过抽签获得一份山地。我父亲抽得一份山地,那份山地比别人的要大一点。那时土地证归集体所有,个人并没有得到抽签获得的那块地的土地证。现在政府征地,因为我的山地比别人的大,其他几户不服,他们联合起来要求重新再分,趁我不在家,他们在集体队长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付某跟龙某是邻居,两人因土地纠纷,付某为此而出手伤人、将龙某打成重伤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付某跟龙某是邻居,两人因土地纠纷,付某为此而出手伤人、将龙某打成重伤。
我有一个亲戚,她97年再嫁把户口迁到了另外的村,98年土地确权的时候,也还是把土地承包给了她,土地承包合同上面上也是她的名字。现在,村上不给她土地,说是她户口迁走了,没缴农业税,现在土地就不是她的了,请问,这种情况,土地还是她的吗?
我有一朋友的母亲的房子房本当时说好留给他,也写了字句也有见证人和他母亲及兄弟姐妹的签字和手ying但是现在在他母亲反悔了想把房子给他了问问这个当时签的字句算不算啊?还有就是由于他的父亲早年去世,她母亲要是去房管局说房本丢了是不是一个人就能补办上新房本啊,这样的话那个以前写的字句还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