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在开单位指定给我上下班的车下班时发生车祸,该车是要开到指定地点的停放的,我是在途中发生车祸的,还没有到指定停放点,请问这情况是不是属于职务行为?谢谢!!!
我们团队在湖北出差,周末现场经理组织了一次团体旅游,(是否向公司申请我不知道)现场经理去租车公司租了车子并签署了租车合同,租车合同上面签有现场经理及公司名称,在加油发票上面现场经理开发票也开了公司的名称。我们一行人总共有4个人有驾驶证,但是有三个有驾驶证的同事打牌玩了通宵,所以车辆在返程时由我来驾驶
同事在外地出差,周末期间现场经理以公司的名义组织了一次旅游,车辆是我驾驶的,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我方全责,由于当时要抢救伤者,处理这次事故我将近花了30万,事发后公司领导曾口头承诺会给经济补偿,现在伤者已经上诉,我找公司商量来解决这件事情,公司现在张口否认曾经对我的承诺,因为是口头上面的承诺我
一企业员工11人因工作需要被公司派遣到外地出差,出差期间在周末现场经理组织了一次旅游,并且现场经理在租车公司以公司名义租赁了两辆车作为旅游的交通工具,现场经理在租车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并签了公司的名字,由于旅游员工里面有同事有驾驶证所以没有在租车公司找司机,车辆我们自己驾驶,车辆加油的时候发票上面现场经
这样的情况司机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一企业员工11人因工作需要被公司派遣到外地出差,出差期间在周末现场经理组织了一次旅游,并且现场经理在租车公司以公司名义租赁了两辆车作为旅游的交通工具,现场经理在租车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并签了公司的名字,由于旅游员工里面有同事有驾驶证所以没有在租车公司找司机,车辆我们自己驾驶,车辆加油的时候发票上面现场经
一男友去会女友,承诺要给女友50万元,但要女友先交5000元的公证费,女友拿不出这么多钱,而男友要女友赔偿他去会女友的费用,这是法律上有的吗
我一亲戚,在机关工作,经朋友介绍,认识一人。此人说能帮调到另外一单位工作。遂向我的亲戚要了30万元,说该钱要送给该单位的相关领导。在收钱时,打的是借条,并写了归还日期。当时商定,待事情办成后,把借条还给他。但是在归还日期过后近5个月后,事情也没有办成,向他要钱时,他说人家一直没有将钱还他。迟迟不还钱?
施工单位使用甲供材,结算时涂改甲方单位的出库单,增加单价60元/平米,票面金额增加8万元,经过计算取费后增加造价15万元,施工单位的这种行为属于违反什么法律,触犯的是哪一款,应该如何处理。
前几天我开公司车回家出了个交通事故,(3年内我均开车回家公司未反对,公司也没有具体的用车规范),赔偿金额超出保险范围,超出部分该我负责还是公司负责?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和《关于核实作废采矿许可证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08】482号)要求,在2008年对莱州市辖区内99个废止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也没有给当事人送达的。只是在网上发了一条这样的的公告,是否属于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