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 一方伪造债务 比如说 伪造欠条 怎么调查真伪 如果是要求法院调查会怎么调查 最好说的详细点 还有离婚时与自己的父母打的欠条是否算数~
夫妻中的一方,串通亲人朋友伪造借条,借条上没有另一方签字且另一方不知情,离婚时是否会被当做共同债务来共同偿还?是否需要举证该借条是伪造的?如果要举证,应当如何举证?
我是2008年结的婚,现在因为丈夫有了外遇而我没有确凿的证据,现在我想离婚,但是有10万元的外债而我无力偿还,男方也说不还,但是这些债务都是我在自己的亲戚那里借的,全部用于婚后的生活当中,请问离婚时法院怎么平均分摊这些债务。而我有什么办法叫对方分摊这些债务?
他在去民政局离婚的前二三天,和外面的小姐开房,怎么能把这个证据找出来?
在民政局的那天我们之间协商好离婚,但那天他突然又反口,之后我就申诉了,现在有一个对我很有利的证据就是他找小姐去宾馆开房,我是从一个他最好的朋友哪里得知的。上面他的聊天记录上和他朋友也说了,他的这个朋友开房那天也和他在一起也找了一个开房了,我要怎样把这个证据找出来?怎样做才算有效,不犯法的?
结婚一年多,有一孩子八个月大,我们是先摆酒后才登记结婚的,婚前因为男方不够钱给彩礼,向亲戚借了点钱,嫁妆有的是用男方给的彩礼钱买的,我下请问一下,离婚后男方在登记结婚前所借的钱我要偿还吗?我的嫁妆能得到多少?
自去年6月发现妻子出轨,本抱着挽回的目的挽救这个家庭。可是妻子确离家出走,在一起的时间里因为经营门头。有我在本地贷款10W元(2010年4月)。用于进货和房租。现在婚姻确定破裂至今没见妻子面(通过QQ聊了2次)我想起诉离婚。一年来我到处寻找,因为需要费用,把当时贷款买的车也抵押出去了(车贷款未还清)请问我在这种
父亲有了外遇,要求离婚,刚开始是协议离婚还没有盖章,到了家后所有的东西全部被他拿走(协议上有的和没有的全部拿走,连我买的都被拿走了)妈妈只有一张床和陪嫁过来的箱子,连洗澡间也没份,当时是说好公用的,回家后全变了,妈妈不同意,现在他已经上诉离婚
我和他结婚五年了孩子四周岁了 感情不和 应该说他有外遇了 我刚提出离婚没过一个礼拜他就把那女人领到我们的店里住了并且把我的衣服全都扔了 我们的财产也没什么就一个货车 去年买的花了十三万租的那个门面店也就值一万多 我家里给拿了五万 他父亲给拿了点 但他父亲给我们拿的钱算是我们两的共同债务么?怎么确定这个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