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我与医院签了宁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2013年9月因考入其他医院而递交辞职书,院方没有批准,说等半年后再次提出辞职,才能离开。2013年12月17日,1年见习期满,医院要求办理转正手续,因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迁户手续,按照合同说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院方却以虽然没有办理转正手续,但是在编为由,不同意我离职,我也因为没有拿到个人档案不能到考进的医院上班。现在考进的医院催的很紧,说等不了半年,可是医院又不同意我辞职,再拖下去两边都要落空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不在编的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我可以享受与在编人员的待遇吗?(包括单位的改制)
我是一个不在编的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我可以享受与在编人员的待遇吗?(包括单位的改制)我是1997年进的单位现已经进了社保,但是一直都没有进编,最近听到我们这个事业单位要和其他的单位从组,所以我希望了解一些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以便今后维护我自己的利益.希望在此得到帮助!!!!!!
在事业单位工作,却是这个系统的劳务派遣员工,固定工资待遇是850元,扣除五险一金,与劳务公司的管理费,现在缴纳的基数是2000元左右(工资加奖金,2008年平均数)到手的工资300左右。公积金是另外一个基数,劳务公司不与告诉,大概缴纳是180元。请问《劳动合同法》适用与事业单位吗?这样的待遇,缴纳是否合法呢!怎么维
当事人于今年春季参加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党群系统),在经过笔试、面试等竞争后被录取为某镇党政办科员,现该镇所在地的组织部门发调档函到当事人所在地的人事局要求调档,该人事局认为,当事人于去年年底参加人事局组织的事业工作人员聘用考试,在报考时有一份文件《关于我县部分县直、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我朋友是演杂技的,从小在专业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到某杂技团,他在未成年时与单位签了合同,现在想提前解除合同(聘用合同,并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但是单位不允许我朋友继续此行业,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当中约定:“杂技是个特殊行业,为了有效的防止人才外流,若乙方单方面违约,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我是事业单位一名合同派遣人员,为什么与政府同样的合同派遣人员工资不一样,我从政府那些合同派遣人员那里得到省里面下达的一份文件复印件,上面有规定,自2008年1月1号起,对事业单位合同派遣人员月工资最低不得低于该地区平均工资的60%,全年总工资不得低于20000,以后随着时间经济的发展,会逐步相应的调整!为什么政府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职工没安置,自己非法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改成股份制了,职工没安置,个人也没分到钱,为了生存来到新单位,因为医师注册无奈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后期政府又安排职工了,我们没安排这合理合法吗。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7年无合同和相关保险的情况,起诉单位胜率大吗?
本人与辽宁朝阳计量所聘用关系达7年,期间无任何合同和手续,如果我现在离开单位并起诉,胜率大吗?
本人是成都市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去年与单位签订了一份《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以及一份聘用合同补充协议,现处于试用期,在单位工作,未接受额外外出等培训。由于单位所给条件于自身发展有一定冲突,现 有打算解除合同意愿。经仔细研究合同,在本合同的“聘用合同的解除”栏目,有如下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
我是一名人名教师,是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目前学校要求大家集体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一条:“违约要付给违约金三万元。”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违法,如果辞职,是否要按照合同上面的那一条交付三万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