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0年7月与西安雅居乐房地产公司鉴定一套41平方米的一套商品房,2012年12月30日收房时发现该房屋结构与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结构图有出入,该如何维权?
我当初看图纸觉得结构还可以,就办了按揭,交了两月的按揭才通知看房,结果少了一个阳台,5.8平方米,而且我是三楼,与其小区所建二层门面房楼顶相连30公分左右,并有水泥台高于我客厅窗台,直接影响采光和安全。现在交按揭已经十一个月了,数次协商无果,不知遇此情形我该如何解决?
房屋的实际面积比购买合同上的面积少了1个平方,开发商补了那一个平方的钱,但是我是贷款的,相当我多贷了那一个平方的钱,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合同面积为60平房的楼房,但实际测量下来,建筑面积才51平左右,使用面积才41平左右。相差肯定超过了3%。 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谢谢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说是93.14,可到交房的时候说是多出了4.2,合同上标注的是以实际面积结算,要多收1万多元。合理么?房屋交房日期本来是6月30日,可是直到10月1日才通知我们交房这样算是违约么?
我家买了二手楼房,两年后才发现合同上面积比实际上面积多出2.31平米.还能要回吗,合同书上是75平米可是采暖收费室记载建筑面积是72.69平米我如何解决
房型: soho办公 主要情况: 1、验房书已经签字 2、签字后发现主要房间多出一根承重梁且该梁刚好处于进房门处 导致进房地面至横梁高度只有167cm的高度(不注意时有可能会碰到头,影响到了安全通过) 问题: 在这中已验房签字的情况下能否以安全问题对开发商起诉???有无胜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