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条公司因为农民工分配向个人借款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于某一账户内,现已超过约定期限,借条中有公司副总签字并盖法人章,试问如何处理。如个人差别人借款,将此条转给别人,别人是否有索要的权利
公司注册资金50万,可以借30万给个人吗?需要些什么手续? 怎样认定抽逃资金?如果借出去的钱有利息收入且开具发票,算抽逃资金吗?
我公司新注册不久,注册资金为200万。现关系很好的朋友因周转金困难,暂向我公司借款100万元,定于三个月后归还,因计息涉及缴税,故商定不计息。现问题如下: 1、公司能否借款给没有业务往来的个人? 2、公司借款给个人是否会被当成抽逃资金? 3、公司借款给个人不计息可以吗? 4、快12月底了,加上公司新注册
公司向个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借款3个月累计已达几百万元,请问一下,借款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在税务局用)?个人不要利息的话,符合法律规定吗?谢谢!
收到法院的传票让我共同归还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借款25万,借条内容:今有XX(身份证号XX/住址XX) 因生意周转向XX借人民币XX金额,归还日期XX年X月X日,到期不还,按日总借款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借条格式是打印的,用X表示处是手写的,下面空白处又用手写了汽车抵押,然后是三辆车的车牌号(系我前夫公司名下的货车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但是本人并不知情,男方现已无力偿还借款,也无经济来源,因家庭原因孩子由男方抚养,由于男方无精力能力抚养孩子,现由前夫母亲抚养,现法院追加本人为被执行人冻结全部工资(未留生活费),本人准备提出执行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
本人与前夫分居多年,分居后无经济往来,2009年正式离婚,因分居期间男方有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但是本人并不知情,男方现已无力偿还借款,也无经济来源,因家庭原因孩子由男方抚养,由于男方无精力能力抚养孩子,现由前夫母亲抚养,现法院追加本人为被执行人冻结全部工资(未留生活费),本人准备提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