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份结婚,2013年6月份由丈夫和自己买房,当时自己娘家是借给我们4万块(没有欠条),但是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且没法提供出钱买房的证据,公司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原本是丈夫,买完房子后,公公把公司的营来执照也改成了他自己的名字。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请问我能分到财产吗?还能把那四万块要回来吗?
我和老是06年结婚的,我们当时很清贫,很辛苦,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我们这几年一直在努力工作,日子开始好起来了,我们就开始购买房子,但是他开始有不良的恶习了,吃喝嫖赌样样来,也输掉了很多钱,他每年可以挣上三四十万,他很爱嫖赌,所以几乎他的钱没有剩下,外面也还有二三十万的钱没有收回来,我和他谈了很多次希望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家庭结构:他,我,还有一个17个月大的女儿。今年4月用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也是我一个人申请的按揭贷款,也一直是我一个人还贷款。想咨询一下离婚时财产应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权应该是谁,抚养标准应该是多少? 这个房产女儿有份吗?是三个人每人1/3,还是夫妻双方各1/2?
我在山东,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姐姐和姐夫是今年过年那时领的结婚证
我在山东,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姐姐和姐夫是今年过年那时领的结婚证,但是在一起已经有5年了,而且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09年出生的,小儿子是11年的,属于是那种两家大人同意相当于结婚了,但是由于当时男方年龄不够没有领结婚证的那种情况,婚后一直和公婆在一起生活了,家里在佛山市有一间门面店卖五金
我和我老公离婚了,现在的房产还没处理,正准备起诉,请问房子的首付是他妈妈付的,分两次给,第一次是我们领结婚证之前,第二次是我们领结婚证之后,房子是在我们领结婚证后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在我们夫妻两的名字,请问我可以要求房子平均分吗?如果到时男方说那比首付是他妈妈给的,但是没有任何借据,我现在离婚了
您好!请问夫妻双方感情多年不合,男方在外有情人(虽然大伙都知道,公开交往的,但一起喝茶吃饭这些不足以作为证据),每晚都回家分房睡,没给一毛钱,家里一切开支(包括男方吃饭、使用水电、子女开支等)由女方承担,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如何分割?有2个孩子,一个已成年,女方的财产可否转给已成年的孩子,这样算夫妻共有
基本情况: 1.女方在政府机关工作,已退休。男方没有固定工作,加上现在年纪大(56岁),已经不工作了,没有工资来源,也没有养老保险。 2、现住房为男女出资购买,而产权证写的是女儿女婿(不再一起居住)。 3、有一套正在拆迁的老房,老房的产权人为男女双方、女儿。拆迁后可以得到两套。 请问:1、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我有一套房子,是婚后买的!首付是我付的,分期付款也是我付得,现在准备离婚,男方没出过钱,现在财产要对半分割 我该怎么办?
我是杭州的,我老婆是外地的,她现在没有房子,只有老家有一个她父母名义的自建房,我们的产财都是婚前的,请问:1.如果离婚后孩子跟她我除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别的给她吗?2.如果孩子跟我的,我需要支付给她什么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