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排行老大,兄弟三人,我是考大学后工作的。十几年前分家签协议时,我对父辈的房屋、土地、山林没有要,只要了赡养义务。如今,父亲死了5年多,母亲基本是我一个人赡养,弟弟与母亲不和,特别不讲理,为此我后悔当年的决定。请问,农村老家的土地、山林、房屋等继承问题我可以重新享有吗?
请问,原先十几年前签订的协议可以推翻吗?
我有2个姐姐,一个哥哥。父母已去世。留有一套独立产权私有住房。现房子要拆迁。经协商,我以少量的现金岀让我的继承权给我哥哥。在办理房屋公证时,公证处只对房屋的产权继承权进行公证,对金额不公证。我们只有私下签订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我把我的继承权让给我的哥哥,我哥哥在得到房款后支付一定的现金给我。我想问
首先万分感谢您在百忙中给予我的帮助和支持. 2013年8月我父亲去世了,我是父亲唯一的孩子,我的母亲健在,我的父母在2000年时离异.我的奶奶健在,爷爷于2006年去世. 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因为我父亲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给予报销一部分,2013年11月街道把报销的银行存折发到我们手里,我去银行提取时银行工作人员说要有公证书才能提
广东林场始建于50年代末,一直以来职工住的是泥砖房,到现在泥砖房已全部成为了危房,危及到生产,生命和财产安全.场实行每户一个铺位计划.由于种种因素,而未能完全执行. 08年在当时政策允许下,向上级由"关于栗木小区开发出让宅基地给职工的请示"已批复.推行每户一个铺口,实现危房拆旧建新,由于改危方案已批复,职工也安照
我父亲母亲是农村户口,除了国家给每人分的地之外,我父亲又自己承包了块地,合同到期是2025年,是自已开慌的,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已经去逝了,如果我父亲也不在了,我是城市户口,在合同没到期之前我有权继承这段时间的土地所有权吗?
我老家是河南农村的,考上大学后户口迁到北京城镇集体户口。媳妇是老家同一个村的农业户口(不一个生产队),在北京打工。生了一个儿子,落户北京。 目前家里有八亩地,还有宅基地和房子,但父母均有病,身体不好。 我想咨询的是我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权?如果不可以,我媳妇是否可以继承,或者我媳妇是否可
我在四川,我想质询一下有关农民土地的问题,工商所征用土地后,
我在四川,我想质询一下有关农民土地的问题,工商所征用土地后,是否可以买给别人?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土地是自流地,之后被工商所征用,修建了农贸市场,之后又买给了私人,,, 是否合法?
老家有一栋一层老屋,哥哥继承了二分之一,弟弟继承了二分之一,哥哥因工作原因没在家居住,弟弟一直在老屋居住,现在弟弟在一层上加盖了一层,哥哥如何与弟弟签订协议才能保证个人权益。
你好!是这样的,我和妻子是教师居民户口,06年结婚,妻子这头都是女的,名义上我是入赘到她家,但后来由于多重原因在08年我将我和妻子在单位的户口迁出和自己的孩子自立一个户头,地址是在男方这头。而后我在10年将妻子这头原来拥有167平的农村集体使用证的老房子拆了建店面,面积是277平,原来167平房产使用证的户名是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