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和您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本人1982年生人,29岁,女,大学本科毕业,有一有保障的稳定工作。于2009年底发现换口腔上腭恶性肿瘤(该肿瘤属于高分化的,是良性里最重的,恶性里最轻的)先做了一个手术切除,后实施放射治疗,经过近一年的治疗,目前状况尚好,可以工作。但自我生病起,我丈夫就不在关心我,还时常找茬吵架,开始我处处忍让,希望能够和好,但是现在越来越过分,使我的身心疲惫至极。我有一个一岁大的儿子。现在我想请问,如果我们离婚,我的情况能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盼望您的帮助!
2000年11月结婚,男方上门女婿,有一个8岁的女儿和1岁半的儿子,男方与第三者同居,准备离婚。结婚用房是女方父亲建造,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父亲;女方母亲早已过逝,户口本上的户主一直是女方父亲。后来,给女方父亲建造了三间老年房,尚未办理房产证。请问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如何分割?这样等到2010年11月份后再起诉财产
在我怀孕5个多月的时候,我老公有第三者,被我发现后他说改过,可是现在我怀孕8个多月了,发现他们还有联系,而且这段时间他也不关心我,他外面的女人还老骚扰我。我想生完孩子和他离婚,但是我本身是外地的,也没有住房,没有能力去独自抚养孩子。我生完孩子多长时间提出离婚可以不用抚养孩子?如果我不离婚,生完孩子过半
在离婚协议中,这样约定“二、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 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目前暂归男方抚养,女方可随时领回女儿自己抚养(在女方未提领回时,男方须带女儿在身边尽抚养责任)。抚养费各自负责(谁带谁负责)”,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会认可这样吗?
我和女方于去年离婚,当时协议离婚时,我给了对方一定经济补偿,她同意孩子归我。后来她经常要求我希望能再婚,会好好过日子,我也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所以就同意了复婚,在复婚时,双方协议将来无论发生任何未知情形,孩子的抚养权均归我,女方不得请求对孩子的任何抚养权。而现在我又想和女方离婚,请问:在得
律师同志:您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走到现在这样是我不想的,但是,我也已经无能为力,我太太已经主动提出离婚,我们的孩子还不到两岁,我和她妈妈都非常爱这个孩子。都想取得抚养权。我知道法律上会偏向女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要取得抚养权,我该做些什么?关于财产方面没有太多争执。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哥和我嫂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哥是教师,我嫂子是无业,孩子今年三岁,这样的话我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多大?该怎么争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