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厦门市同安区西洪塘村村民。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的征地过程中存在补偿标准按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的60%执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力?请给予我们指点。谢谢!
在没有发布征地公告、未征得土地承包户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损毁地上农作物、建筑物,并把土地强行平整,而我们却没被告知。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律师您好,我所居住的房屋是单位里的集资房,单位已经破产了,房屋土地证,房产证我们都有,位置在城中村里,今年要进行城中村改造。遇到了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1.这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范围包括我所居住的房屋和村子(同个地块,单位就在城中村内),可是在签署拆迁协议的时候,却先制定出补偿细则让村子里的人先签,房屋都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