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女友有一孩子,因性格不合经常闹矛盾等诸多原因分手,分手后告知有孩子,我方接受孩子,但女方不愿意,把孩子送人后多次再来纠缠,最后女方要回孩子,但仍旧不愿意我方抚养,现在多次与我方纠缠,想咨询下,在这个过程中男方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我们从2002年10月开始在一起,双方父母都不止一次见过面,2008年8月我为他生了一个孩子,周围的人也一直认为我们是夫妻,但是一直因为工作的原因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我们经常吵架,认为彼此已经不能在一起生活了。谈好分手之后孩子归我。他开了家公司,同居期间我为他的公司付出了很多,我们的财产也已经早归在一起了。如
他已婚,有三个小孩。2000年认识他,在他没有离婚时,2004年6月份我为他生了一个孩子,小孩一直是我带。他老婆、还有他家里人都知道我和小孩的存在。现在他外面又有情人,在一起我们经常吵架,除了生活费我什么都没有,他有门面有挖土机,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分手后他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因为有小孩我一直没有上班,在我妈妈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未婚生子(因年龄不到)到年龄另婚是触犯了什么法律,需承担何责任?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未婚生子(因年龄不到)到年龄另婚是触犯了什么法律,需承担何责任?
如题,女方生下孩子时刚满18周岁,生完孩子不到一个月就要撇下孩子走人,走前我们签了协议(具体内容大概就是走后不要再回来无理取闹)。现在又要回来抱孩子,说不给就要告我们。她是藏族人,老家在青海,抚养孩子方面肯定是我们适合。想问:这里之间还会有哪些法律纠纷呢?
我的包裹请朋友签收,签收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私自打开,并把里面看得上的一些东西悄悄的拿走。请问我的朋友侵犯了我的哪些权益。而且还触犯了哪些法律。
双方自由恋爱,同居后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孩,现在六个月了男方有了婚外情,孩子住院也不管,孩子能否归女方,男方该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