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93年土地登记时候 因为长辈的疏忽 在测量时候上量了中间一间 大概20平米左右 然后在02年时候由于老房子倒了 在农村没有翻建批准的前提下对老房子进行翻建(农村基本上没有翻建批复 有倒塌时候局部的照片) 也就是说结构发生了变化 平房变成了2层 但还是在原来的地方 面积也没变
现在要拆迁了 问题就来了 人家拆迁办的死活不给你确权 说那20平米只能按联建房赔偿 而且只能按登记在册的平米进行补偿 最多确权的面积也就给你3%
像这样的问题 现在该怎么解决啊
我记的以前按土地使用证以外的联建房是按1:1.3算的 也就是可以确权30%吧
那20平米是土地使用证上没有的 是原来93年时候就少量 没入证的 也就是说本来有50平米 现在只有30平米了 我要确权的就是那20平米
他们说翻建以后结构发生改变 没有翻建手续本就是违建 砖木的直接成砖混了 说已经看不出来了 拍的照片也是房子的近身照 其实很清楚 房子一共是3部分:基头 间1 间2 然后基头和间2都在 就中间的那间1却给少量了 基头没有翻建(还是86年以前的老沙墙) 真悲剧 土管居然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中间以前有房子 我说让他们拿尺量一下总长度不就知道这到底有没有房子 何况还有照片 又说只有近照 没有远照
农村五保户的房屋土地能给赡养他的侄女盖房子吗?等征收的时候能分到钱吗?钱是不是给赡养他的侄女
你好,我叔叔是个五保户,他的房子是属于危房了,我是他唯一的侄女,想帮他重建房屋,请问如果他死后,这个房子是不是属于我的呢,如果征收能不能分到钱,我负责赡养他的生老病死。另外他这个情况能不能申请到补助呢?
该广场在2009年曾得到省批复文件,2009湘政国土字379号批文。我知道那个文件里面不包括我的土地,但却无法看到该文件批复具体内容。规划我曾咨询过规划具说明我有规划许可证,规划答复他们有权对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并且新规划我的是绿地我就不能再建房了。原来的规划证就做废。难到农民的伯伯的地被征要合理合法,出让的土
县政府以每年1250元一亩的价格征收了村里最好的一百亩地,用以建设住宅小区,并称以后会再给村民重新分地。后村民给市长信访,市长未能解决实质性问题,发给农民的补偿依然是这个价格。请问接下来该如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一年前,附近大约十四个行政村进行了农村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工作,由市政府招标给一家建设工程公司
村书记和村长来家里,要求我们把家里的田地卖了,要做一家私营企业的厂房建设用地,没有通知召开村委会会议,也没出示批文,就拿了卷尺来家里,还逼迫我们尽快量了,让他们好办事。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最大权益不受侵犯,主要是不想卖,但是其他的人家都卖了,我们全家是想,如果一定需要,可否向他们提出只是以租赁的方式租
政府因扩建环城路而占用农村耕地,请问以下那些没有或者不能完全享有赔偿权?1 去世尚未收回土地的,2 迁走尚未收回土地的,3 婚迁来和新出生暂时没有土地的,4故意来挂户的
我有个事情 帮我看下 分析一下 我祖籍是浙江省永康市楼塘村,我爸20岁(大概1970年这样到福建去)户口也在福建了。 大概1997年 全家福建迁回到永康楼塘村。户口也迁到楼塘村里了。当时刚好村里有个小队分田,村里也同意分田给我们家,而且要求我家交了300元钱给小队。(当时粗心,没要求写收据) 大概2012年这样 村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