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时过马路被撞死行人应该担当多少责任
如题: 一行人由北向南横过公路(该公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一辆挂半挂大货车沿1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559公里加300米处时预期发生碰撞,造成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车速本人暂不知,机动车与行人接触的车身位置约为中部。) 相求大家告诉我,那么行人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越具体越好,我在这里跪求大家了。对本人有用的回答者,追加高分!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我开车子往怀化方向行使时,行至下坡急弯路口,已鸣号,放慢速度,此时下前方对面方向行来一辆慢慢油,正常行驶,突然慢慢油后面来了一两载着两人的摩托车占我的道上坡弯道占道超车时,与我车子相撞,至摩托车三人受伤,其两人重伤。请现在这责任该怎么划分。 我该怎么处理 请帮忙大家 把我分析下 谢谢
我开着一辆微型货车不小心撞到一辆正在行驶的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导致两人受伤,请问摩托车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机动车承担多少呢?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的话,机动车最少会承担百分之60的赔偿吗?会不会少于百分之60呢?谢谢
在一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撞到一辆面包车,导致面包车上六人全部死亡,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事故认定书上是我要负全责!
20号晚上9点左右,我驾驶一辆小型汽车,由东向西经过株洲市天元大桥,在已经下桥了离长江南路红绿灯路口还有300米左右的引道时候,与一越过护栏横穿马路的女子相撞,我当时采取了紧急措施但是也没有挽回惨剧的发生(行人当场死亡)。我当时没有任何违规行为,车速正常,不是酒驾,持有驾照。该路段是大桥引道严禁行人通行,
机动车和不在人行横道横穿公路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受伤,请问事故机动车方有多大的责任? 事故出在下雨天,行人打着伞从公路对面跑过来,碰到机动车左前角,在离事故的50米左右的地方有人行道。伤者现在住在医院,机动车方该怎样处理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我家是家电维修,今年全店人去鲅鱼圈外出游玩,有个小学徒工今年17周岁,溺死在海里,我想质询一下我们这样的意外应该担当多少责任,赔付多少钱。 那天我们吃完饭后去海边散步,本没打算在海边游泳,看着人多而且兴致又好,于是我们下海在浅水区玩,水就末到肚脐的位子,。我们各自玩,大概2-3分钟内就发现这个小男孩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