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班时间出意外事故导致脚骨折,在医院就医了半个月,工地上的老板要求会工地养伤,在养伤的过程中老板从未提过此事,他只是买点药。我去劳动监察大队咨询,说要做工伤鉴定,还要去劳动仲裁,在此,我想问问各位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是真要去做工伤鉴定吗?还要去劳动仲裁吗?有同事证明;有拿身份证在公司做登记.
本人从原单位离职后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申诉内容如下: 一、原单位支付本人从2008-02----2008-3两月双倍工资 事实:2007-12月入职 2008年4月1日签的合同 二、原单位支付本人从2007-12----2008-3的未缴养老、医疗补偿 事实:2007-12月入职, 2008年4月1日签的合同,期间未缴纳各项保险 三、原单位支付本人从入职到离职期
我上周已经在劳动监察大队申诉,今天他们打电话来说有争议的事情要找劳动仲裁,要我明天去监察那里撤诉,有这种说法吗?不能同时进行的?
饭店7个服务员突然罢工 要求我饭店给退还200元的服装押金和本月的12天的工资(共6000元)。我饭店以他们突然罢工,给饭店造成大量经济损失(1万元的定桌),声誉损失。拒给这些钱。现在他们搞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现在要对我单位进行罚款,我饭店现在该怎么办,能够不交罚款。(最好不给他们那些工资押金)给了他们
事情这样的去年我初三毕业没事做,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有家网络代练工 作室收人.我就去了应娉,进了做台湾服务器的<永恒之塔游戏看挂<外挂>人员>工资为每 月1000加200奖金,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12个小时1天两班倒,有打卡的. 昨天晚上老板把我叫进办公室说我盗卖他游戏币我被开除了<绝对没有>本来就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