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月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双方以四十万成交,先付二十万定金,余下的待办完房证后付清,可现在卖方去世了,其儿子继承后说房价涨了,总价要四十八万,否则就不卖了。向他这种违约要怎样解决,如果我还坚持要买,是否还能以四十万买,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补充: 当时的合同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公证,
我今年2月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双方以四十万成交,先付二十万定金,余下的待办完房证后付清,可现在卖方去世了,其儿子继承后说房价涨了,总价要四十八万,否则就不卖了。向他这种违约要怎样解决,如果我还坚持要买,是否还能以四十万买,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补充: 当时的合同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公证,
我于10年8月22日与人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一套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 当时付对方5000的 定金。合同额35.8万。合同上是首付9万,剩余的贷款! 贷款时中介告之,可以操作下给多贷点。当时资金需要周转,也就心动了。和卖方商量,在原合同上更 改了首付(首付成了1.8万)。通过中介申请贷34万,办理完贷
我于2010年8月1日租下一房屋当加工厂,租期是五年。房东属于二房东,租期是三十年。房屋原属于村委会的。现村委会要和现任房东解除三十年合同,并要将其房屋拆除。现因房屋要拆除而导致我们的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请问我们的损失应该找谁?而我们与房东的合同很简单,没有这些意外事情的注明。请您帮帮我们,谢谢您!
请问!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以网络版的格式合同为准来解决的,还是以之前签订的居间协议附带买卖协议为准?另外,在格式合同中未具体说明卖方户口迁移的天数约定,而在居间协议附带买卖协议中有说明规定迁移的天数,这个是执行以那个为准? 谢谢!
我和商场在4月底签订合同,租用商场店铺,合同标明5月1日开张,可是商场以各种借口推脱,到了今天还没有开张。我想撤回合同。不知要走什么手续。请教。
我是潍坊经中介卖房。合同乙方认为如房屋不能过户,甲方如数反还乙方定金,因国有划拨土地临时不能过户,乙方要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上有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