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买的房在三楼(1、2楼是超市),我房前有露台,有使用权而无产权。我想问:那露台前的广告位的使用权是谁的?
本人向一农户租赁土地进行砂石冲洗,现该生产队队长出来制造麻烦,索要地皮费,此前,我已经向农户支付了青苗费。 该生产队长的理由是 这块地属于集体,不是农户个人的。 但实际上 ,这块地是农户开荒出来的 ,20多年来一直在这块地上种植农作物,我想问的是这块地的使用权属于谁,生产队长的 这种要求是否是合理的 ?
我购买了一套90平米的房屋,车库面积15平,因购房时无钱支付车库的费用需办理代款,开发商把车库的费用算在总房价中办理了代款,购房合同中写明车库是赠送的,但在房产证中写明房屋面积90平,车库面积15平,总面积105平,这样我对这个车库是有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我们家有套门面房,爸爸在法院把房子的使用权给了爷爷,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如果我爸爸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卖给我,那爷爷的使用权是不是也就随之失效了?
中国的房子都只是70年的使用权,并非产权,"查了许多资料还是有点不明白,城市与农村在使用权上的区别...我的理解不知是否是对?据以下条例: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那意思
我现租有一门面,属商住楼,但门面特殊,早期是楼梯过道,改成了门面,开发商给经营权卖给了我们现在的房东,门面与整幢楼不是平齐的,向前延伸二米多,隔壁是一家超市,现在超市将广告打在向前延伸的外墙上,此墙并不与他们公共,现在我们想做广告,想请问刘律师,我们有权利争取吗?另外,我让房东去和物管交涉,物管方在
甲和乙两户共有一处使用权的房屋,该房屋有a和b两间,居住面积分别为13.7平方米和10平方米。该房屋有一本房卡,户主为丙(丙为甲和乙的父亲,已过世)。此外,双方各有一本户口簿(分户所得),两本户口簿中,甲户口簿中有甲一人,乙户口簿中有乙和甲乙的母亲。 此外,20年前,家庭成员有一份书面协议,大致意思为将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