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我父亲以个人名义向私人借款6万,月息为2分,借期一年。借条上面只有签名,没有手印也没有第三方证人。2012年12月19日我父亲因病身亡,单位给他办理工伤,现已认定为工伤,保险赔付金还未到。现别人将我以及我妈妈告上法庭,以民间借贷起诉,并要求全家人出席。我弟弟是智残,我22岁,刚刚大学毕业,我妈妈是
前年,朋友向我借钱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可能因为经营不善,生意做不下去钱也还不起就失踪了,他们也没有房子和车子,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了,并且后来得知他跟很多人都借了钱,请问我们这些借给他钱的人可以联合起来告他诈骗吗?法院会判他坐牢吗?
2011年,朋友向我借钱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可能因为经营不善,生意做不下去钱也还不起就失踪了,他们也没有房子和车子,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了,并且后来得知他跟很多人都借了钱,借条内容是这么些的“今借某某人民币多少万元,期限一年,然后就是落款”没有说是借钱干嘛的,并且据我估算他借了我们这些人差不多300万元的样子,
2011年,朋友向我借钱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可能因为经营不善,生意做不下去钱也还不起就失踪了,他们也没有房子和车子,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了,并且后来得知他跟很多人都借了钱,借条内容是这么些的“今借某某人民币多少万元,期限一年,然后就是落款”没有说是借钱干嘛的,并且据我估算他借了我们这些人差不多300万元的样子,
2012年3月借20万约定2012年6月还款利息按月单还每月5千元,到2013年4月30日后就没付利息给他,他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本金20万元,利息1万5千元,违约金2万5千2百元,手续费4千元,这合理吗?
去年我借给一个商户9万块钱,欠条上写年息24%。本来说今年6月底连本带息一起给我,但是现在只给我2万,利息一分也没有给我,剩下的也没说什么时候给,他说现在没钱,请问这种事情可以起诉吗?
甲乙丁是朋友,甲丁是亲戚,乙和丁都有借钱给丙得利息,甲知道后觉得收入可观,就让乙帮忙给丙五万元吃利息,由于甲和丙不熟,甲就让乙给他写得借条,当时乙回家觉得女儿字好,自己老花眼,于是让女儿代写了借条,未画押。即甲钱借给丙,乙出的借条给甲,利息三分,而后丙支付甲三万多利息后由于自己生意不行,跑外地许久联
男女方原本是谈恋爱性质,后因男方做包租房时,需借用女方信用卡支付房屋装修和电脑宽带等费用,前后共借3万元左右,但当时并未写借条。现在男方不愿还钱,并发短信恐吓女方,我想问一下女方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男方还这笔钱?女方现在唯有短信可作为借贷之间的凭证,男方承认过这笔债务,也曾还过500元给女方,但是再也不肯